原标题:浅谈提高新闻舆论工作的有效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新闻舆论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新闻舆论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强调,要提高新闻舆论工作有效性。新闻传播后要在社会上产生积极的影响和作用,发挥了效能,新闻舆论才能体现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那么,我们如何提高新闻舆论工作的有效性,更好以手中的“笔”参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呢?这里,笔者拟结合采编工作实践,谈几点认识。
立足新闻真实之根本
新闻真实性原则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基石。新闻观是新闻舆论工作的灵魂。我们要牢牢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做党的政策主张的传播者、时代风云的记录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公平正义的守望者。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存在决定意识。正如马克思所说:“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新闻是事实的报道,事实是第一性的。真实是新闻的本质,失去真实性,新闻就失去生命。
习近平总书记说:“事实证明,写出好的新闻作品与深入实际占有事实的关系,就好比鸟的翅膀与空气的关系那么重要。鸟的翅膀,无论多么完善,如果不依靠空气的支持,就飞不上天去。事实就是记者的空气,不深入实际、占有事实,记者就永远不能腾飞。”如果违反新闻真实性原则,靠想象去勾勒事实,或者为了达到预设的效果而对事实添油加醋,即使能获得一时的轰动效果,最终也会被揭穿,不仅不能发挥好舆论引导作用,还会失信于民,丧失立足根本。纵览一切成功优秀的新闻作品,无不是恪守新闻真实性原则去认知事实,观察事实,发现事实,还原事实。
调查研究是新闻真实性原则的必然要求。调查研究是做好新闻工作的一项基本功,调查研究能力也是新闻工作者采编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正所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要做好新闻采访报道工作,自然要求我们去深入实际,贴近生活,走进群众,去探寻鲜活的新闻材料,去触摸真实的存在。所见所闻映入我们的大脑,才能刺激我们的所思所想,才能抛弃脑中的“傲慢与偏见”,才能创造出“沾泥土”“带露珠”“冒热气”的作品。
法治新闻更以真实为本。与其他领域新闻工作相比,法治新闻有其特殊性。这主要是由法治工作本身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司法活动具有特殊的性质和规律。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审判权具有亲历性、中立性、终局性等特点。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的诸多特点决定了法治事实本身就是“硬邦邦”的事实。法治新闻工作者在采编案例报道、人物事迹等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新闻真实性原则,决不能在案件事实、证据、裁判理由等方面自由发挥,天马行空,决不能过分渲染,弄虚作假,否则只会适得其反,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把握新闻传播之规律
马克思认为:“要使报刊完成自己的使命,首先必须不从外部为它规定任何使命,必须承认它具有连植物也具有的那种通常为人们所承认的东西,即承认它具有自己的内在规律,这些规律是它所不应该而且也不可能任意摆脱的。”新闻传播规律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并且随着新闻传播格局和形势的发展变化而表现出不同的形式。
始终关注新闻传播的四大要素。新闻传播规律是存在于新闻传播过程和大众传媒发展过程中的客观法则。传播者、收受者、传播媒介和传播内容是新闻传播系统的基本要素。新闻传播规律揭示的就是传播者如何利用传播媒介将新闻内容传递给收受者以满足后者新闻需求的内在的客观的相互关系。因此,遵循新闻传播规律,核心就要研究其四大要素之间的相关关系和相互作用问题。而进一步来讲,实质上就是新闻的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做好新闻传播,就要不断思考,我们媒体的受众范围是什么,受众的新闻需求是什么,我们应该提供哪些新闻内容的产品,我们应该以什么合适的方式来传递。无论信息革命如何方兴未艾,传播技术如何日新月异,传播媒介如何耳目一新,传播格局如何变化多元,立足自身定位,找准受众需求,精选传播内容,配备得力传播方式,既是新闻传播应有的理想状态,也是我们新闻工作者孜孜追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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