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8日电 据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今日消息,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联采办负责人表示,与试点城市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本次“4+7”城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降价效果明显。
资料图:民众在医院排队取药。 中新社记者 张添福 摄
12月7日,国务院召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启动部署会;同日,经过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的程序,经公证确认了拟中选结果,正式对外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这标志着此项工作进入实施阶段。试点办、联采办负责人就有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
有记者问:如何看待本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
联采办负责人表示,医药企业高度重视此次集中采购,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参与申报,反映了企业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积极性。
联采办负责人介绍,最终,31个试点通用名药品有25个集中采购拟中选,成功率81%。其中: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22个,占88%,原研药3个,占12%,仿制药替代效应显现。与试点城市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降价效果明显。原研药吉非替尼片降价76%,福辛普利钠片降价68%,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相比低25%以上,“专利悬崖”显现。
联采办负责人指出,目前,拟中选结果还在公示期。公示期结束后,联采办将会确定并发布中选结果。试点办将指导和推进各试点城市制定试点方案和配套政策,兑现招标结果、实现群众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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