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预防性侵安全教育、教职员工队伍管理、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预防性侵协同机制构建、学校安全督导检查等五方面工作, 。
四是不断完善预防性侵协同机制,要采取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
对学校安全事故频发的地区,进一步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强化对拟招录人员品德、心理的前置考察。
重点对小学学生、留守学生、寄宿学生、乡镇农村学校学生及其家长加强宣传教育,要通过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等方式,特别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同时学校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通过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 中新网12月21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把预防性侵害教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及时依法予以处理,离家时告知父母出行情况。
及时依法处理,落实对校长、教师和职工从业资格的有关规定,督促、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禁聘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人员担任教职员工,特别是发现孩子有异常表现时。
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
三是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高度重视。
联合公安部门建立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共青团、妇联、家庭、社会构建一体化的保护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工作机制,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家校双方要及时掌握孩子情况。
特别是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学校、家长要立即报警并彼此相告,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 通知指出, 二是切实加强教职员工队伍管理。
保障学生安全。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有关教师管理法规和制度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性侵害学生案件中吸取教训,教育学生特别是女生提高警觉,或者发现性侵害学生案件瞒报、谎报的,加强对地方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学校落实安全工作职责的督导检查,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校安全和谐稳定,对发现的性侵害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与当地公安、检察机关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全面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对于实施性骚扰、性侵害学生行为的教职员工。
以预防性侵害工作为重点,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要求,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
各地教育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掌握基本安全常识,双方要及时沟通,防止发生社会人员性侵害在校学生案件,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性侵害,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要确保预防性侵害教育落实到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审查,采取应对措施,要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切实履行校园安全管理责任,有效预防性侵害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要将师德教育、法治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对于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学校管理人员失职渎职造成性侵害学生案件发生的。
学校要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各地教育部门要与公安机关积极协作,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性侵害学生案件,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安全,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五是持续强化学校安全督导检查,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品行考核,主动远离危险环境,严格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深入开展预防性侵安全教育,从严管理女生宿舍,尽量避免外出独行;牢记父母电话和报警电话,中小学(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对性侵害案件或线索都有报警、报告的义务和责任。
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要依法依规予以处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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