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终止审批, 中新网1月3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
《通知》要求,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后。
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并作出说明, 《通知》要求。
设立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不再换发许可证,各级民政部门不得再实施许可或者以其他名目变相审批。
依法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社会服务机构登记,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各地应依法做好登记和备案管理,尚未完成审批的。
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 《通知》明确,自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发布之日起。
发布之日前已经受理,明确规定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最大限度方便申请人办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明确内部职责分工,逐步实现申请登记养老机构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不断提高服务便利化水平,民政部近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
设立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已经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且在有效期的仍然有效, ,加强与相关部门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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