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记者乌梦达)记者9日从北京市纪委监委了解到,2018年北京共追回在逃人员35名,追回赃款1683万元人民币。
为坚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北京市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追逃追赃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任务督促落实;市区两级纪委监委落实好主办责任;北京市纪委监委设立第十七纪检监察室,专司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北京市追逃办各成员单位既分兵把守、各司其职,又团结协作、形成合力,逐步建立全市联动、内外协作、上下贯通的追逃追赃机制。
北京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北京市追逃办统一协调下,各区纪委监委明确专人专班,聚焦重点案件,“一案一策”,量身定制追逃方案。北京市纪委监委还与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反腐败工作组、美国移民海关执法局、新西兰驻华警务机构开展个案磋商。
在做好追逃追赃工作的同时,北京市还积极推进“追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着眼于追逃追赃的关键环节,从制度层面对追逃防逃工作予以保障,将防逃工作与追逃追赃工作同部署、齐推进。
据介绍,2018年7月,丰台区纪委监委在对一问题线索进行初核时,了解到被调查人持有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并有多次出入境记录。在研判认为其有外逃风险后,丰台区纪委监委与北京市追逃办上下联动,及时采取边控措施,成功阻止两名被调查人员外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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