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1月30日电 (杨杰英)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月30日补选孙洪山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1月28日,山西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时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的孙洪山作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报告。 资料图 武俊杰 摄
此前,2018年11月30日举行的山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任命孙洪山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孙洪山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惠宁签发任命书。颁发任命书后,孙洪山进行了宪法宣誓。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武俊杰 摄
生于1968年1月的孙洪山,入晋之前,担任黑龙江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记者梳理其简历发现,从1990年参加工作以来,孙洪山的工作轨迹一直在黑龙江,达28年时间。
在担任两个月的代理院长后,孙洪山正式当选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孙洪山简历
孙洪山,男,汉族,1968年1月生,山东莱州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一级高级法官。现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1986.09--1990.08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
1990.08--1993.08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司法局科员(其间:1990.10--1991.08山河屯林区司法局锻炼)。
1993.08--1996.07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1996.07--2000.03黑龙江省森工总局政法委副书记。
2000.03--2001.10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办公室主任(其间:2001.01--2001.10黑龙江省委驻穆棱市农村重点工作推进组组长)。
2001.10--2011.10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其间:2002.03--2004.12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11.10--2013.01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厅级审判员、执行局局长。
2013.01--2018.02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3.12正厅级)。
(其间:2014.09--2017.06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16.06--2016.10参加中央专项巡视工作,任巡视组副组长;2017.09--2018.01中央党校第43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8.02--2018.11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正厅长级)。
2018.11--2019.01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2019.01--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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