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4日电 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官网消息,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人才引进步伐,推进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西安市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放宽西安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的通知,将西安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进行调整。通知明确,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可迁入西安市落户。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资料图:西安600岁明钟楼。 张枭 摄
学历落户方面,凡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迁入西安市落户: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均可迁入西安市落户。
人才引进落户方面,凡符合专业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西安市落户。专业技术人才包括:参照《西安市A、B、C类人才认定实施细则》《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认定的A、B、C、D、E类人才;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人才;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专业人才。凡符合技能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西安市落户。技能人才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前十名获得者;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获得者;具有首席技师、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者;具有高级工、中级工等级者;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技能人才。
投资创业落户方面,凡在西安市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其法定代表人、员工和个体经营者可迁入西安市落户。
投靠直系亲属落户方面,西安市户籍人员,均可申请其直系亲属投靠落户。直系亲属是指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安居落户方面,凡在西安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西安市落户。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城市地区合法固定住所和农村地区合法固定住所。凡在西安市居住生活,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2年以上,并参加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以上的人员,可迁入西安市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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