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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湖南省委建议试点探索城市人口到农村落户

2019-01-28 22:12 来源:互联网整理 责任编辑:WB001 字体:

  中新网长沙1月28日电(刘着之)正在召开的湖南省“两会”上,民盟湖南省委向湖南省政协递交了题为《以人口管理机制创新推进我省乡村人才振兴》的提案,建议在湖南省内试点探索允许符合条件的城市人口到农村落户的政策。

 

  28日,中新网记者在长沙采访了提案主笔人、湖南省社会科学院人力资源与改革发展研究所所长王文强。

  “城市人才向乡村流动存在体制壁垒是制约乡村人才队伍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因。”王文强为此建议,在湖南部分县域开展试点,探索允许符合条件的城市人口到农村落户的政策。

  “已确权的农村土地不能变动。”王文强强调,城镇人口到农村落户并不意味着在农村买房,而是在申请人符合创新创业方面条件的情况下,可由农村集体组织将其吸纳为“准成员”,赋予相应的参与农村公共事务的权利。

  王文强指出,在实施过程中,试点县域可借鉴城市居住证制度,探索实施乡村居住证制度,即根据城市居民在农村居住时间与创新创业情况,对其住房使用、土地优先流转经营、参与村庄治理等给予保障。

  “城镇人口原有的福利待遇、社会保障等怎么解决?比如子女的教育问题。”王文强说,这需要着力构建一套城乡间有效衔接、方便转移的公共服务机制。

  在落户门槛上,王文强认为应对原籍在城市和在农村的人才实施差别化准入,“原籍在农村的人,是为城镇化进程作了贡献的,回当地也有基础,门槛可以设置低一些。把城市居民的门槛相应提高,也能防范一些损害农民权益和盲目投资的风险。”

  此外,王文强还在提案中就下乡人才支持政策力度不足、乡村教育培训与实践对接不紧密、乡村创业风险缺乏有效化解途径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如针对专业人才和党政干部出台激励性更强的薪酬、职务和家属随迁等政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鼓励农村经营主体开展更“接地气”的技能培训;建立职业农民职称制度,组织开展乡土人才专项能力认定;引导农业保险由“保成本”向“保收入”转变;加强工商资本监管,规范工商投资行为等。

  “中国正在推进的城镇化进程是不可逆的,有意愿到农村发展的人毕竟是少数。”王文强说,乡村振兴的关键是人,只要把制度设计好,不仅对城镇化不会产生逆向冲击,还能对乡村振兴起到有力支撑。“这对于作为农业大省和劳动力输出大省的湖南尤为重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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