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26日电 (记者 梁晓辉)中国国务院26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一份报告说,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环境状况继续改善,完成既定的年度目标任务,超过“十三五”规划序时进度要求。
资料图为北京市民戴口罩出行。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其中具体包括: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79.3%,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3%。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1.8%、10.2%、10.8%。其中,北京市PM2.5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1%。
全国地表水优良(I—III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1%,同比提高3.1个百分点;V类断面比例为6.7%,同比降低1.6个百分点。近岸海域水质总体稳中向好。
2018年7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加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
2月26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受国务院委托作《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情况以及有关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该报告说,国务院高度重视《报告》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以及《决议》落实工作。
在关于研究处理《报告》和审议意见情况部分,国务院的报告说,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等22个部门和单位以及河北等8省(区)人民政府,对照《报告》和审议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加以改进。
其中包括,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落实。一是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能源结构,调整优化运输结构,调整优化用地结构。二是严格落实法律制度。严格监管执法,落实监测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各项规定,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同时,完善相关法规标准,健全法规规章制度,完善标准体系。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
在关于《决议》落实情况部分,国务院的报告列举五方面做法。
一是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加快推进相关改革。
二是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建设。制订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标准。
三是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严格实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行为。
四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标志性战役。全面推进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大力开展生态保护修复。
五是广泛动员和鼓励公众参与。加强普法教育,倡导绿色生活,做好舆论引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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