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客户端锡林郭勒2月26日电 (记者 张林虎)26日,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旗“2·23”重大事故调查组发布初步调查结果称,事故主要原因系企业网上非法购置运输车辆,并私自将运输地面人员的车辆用于井下运输,且事发时车辆严重超载。
事故发生后,内蒙古成立了由常务副主席任组长的“2·23”事故调查组,全力进行事故调查,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发生事故的企业在网上非法购置运输车辆,且车辆没有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志,也没有经过相关机构的检测检验;企业把运输地面人员的车辆用于井下运输也系严重违规。
另外,企业严重违反了安全设施设计规定,把措施斜坡道用于井下人员输送。事故车辆的核载人数不超过30人,但事发时实载50人,属于严重超载。
与此同时,企业违反停产复工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不强。
据介绍,调查组力争在10至15天内完成事故调查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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