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落地有声
发现的问题均已依法查处
本报记者 王比学
2月26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受国务院委托,报告了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情况以及有关决议落实情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为2018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栗战书委员长亲自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并带队进行实地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专门加开一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
李干杰说,国务院高度重视报告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以及决议落实工作。通过执法检查,有力推动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全面有效实施。地方和部门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法律责任进一步落实,配套法规和标准加快完善,企业守法意识明显增强。
2万多个涉气环境问题正持续督促整改
为加强源头防控,生态环境部联合相关部门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注重发挥结构调整优化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治本作用。组织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进一步提高相关高排放行业的准入门槛。继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实施分类指导、分类处置。财政部安排资金139.2亿元用于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35个城市的农村地区散煤治理和清洁取暖。
在严格监管执法方面,李干杰介绍,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充分运用在线监控、热点网格、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现场检查发现“散乱污”企业、工业企业环境违法等涉气环境问题2万多个,正在持续督促整改。针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发现的38个问题,均已责成地方依法查处,累计实施行政处罚28起、罚款467万元。截至目前,除内蒙古包头亚新隆顺特钢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完成阶段性整改外,其余已整改完毕。
10多项更严地方排放标准出台
李干杰介绍,目前,31个省(区、市)全部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条例的制修订工作,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相关法律规定。从2018年10月1日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企业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的一些省份结合本地实际和空气质量改善需要,制修订10多项更加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切实降低重点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
在强化科技支撑方面,科技部继续推进“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重点专项实施,聚焦重污染天气和光化学烟雾污染防治科技需求;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方面继续实施“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对大气重污染成因和来源、排放现状评估和强化管控技术、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科学决策支撑、大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研究等4个专题集中进行科技攻关。
29个地方政府和3个省级部门被约谈
谈到决议的落实情况,李干杰指出,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决议部署要求,切实履行法律赋予职责,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针对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履职不到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等问题,2018年生态环境部先后7批次对29个地方政府和3个省级部门实施约谈。2018年,生态环境部分两批对河北等20个省区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重点聚焦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开通报103个典型案例,直接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7万余个。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查处一批违法企业,有力推动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
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也是一项重要措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法律规定、中央精神、时代要求的,及时进行废止或修改。各地区各部门按照统一部署,重点清理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文件精神,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已废止或拟废止193件规章,已修改或拟修改300件规章,已废止或拟废止8629件规范性文件,已修改或拟修改2411件规范性文件。
去年环境行政处罚罚款150多亿元
有统计,2018年全国环境行政处罚罚款152.8亿元,同比增长32%,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前2014年的4.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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