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0日电 最高检20日在官网发布第六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资料图: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一、依法从严追诉妨害复工复产犯罪行为
【法律要旨】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维护疫情防控秩序的同时,企业开始有序复工复产,对防疫物资、生产物资的需求激增。这使诈骗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利用物资短时间供应量不足的客观情况,钻企业急迫复工、思虑不细的漏洞,实施诈骗。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检察机关要依法严惩诈骗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震慑犯罪,着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复工复产的法治环境;同时要积极追赃挽损,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案例一:山东省青岛市桑某某涉嫌诈骗案
2019年底,被告人桑某某与被害人栾某某(男,19岁)因同为留学生而相识。2020年1月底,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国内口罩脱销。2月初,栾某某的父亲经营的青岛某养殖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元,企业职工100余人),因养猪生产不能停歇的紧迫性,急需采购大批口罩用以分发给管理人员、饲养员、基建设备安装人员,以保障生产安全。2月11日晚,为解父亲燃眉之急,栾某某通过微信朋友圈紧急求购1万个医用口罩。桑某某因沉溺网络赌博欠下大量债务无法偿还,看到栾某某发布的信息后,遂趁被害人家中企业生产急需、采购无门之机,当晚即微信联系栾某某,谎称自己手中有口罩,每个3元,第二日即可交货。栾某某信以为真,当即通过支付宝向桑某某转账3万元。桑某某收到货款后转手又投入网络赌博,结果全部输掉。2月12日,桑某某通过谎称口罩没有三证不能按期交付安抚住栾某某后,继续编造自己有额温枪购买渠道的谎言,引诱栾某某购买,并从网上截取假的发货视频发给栾某某。栾某某再次上当,为其父亲企业和其他4家企业等向桑某某团购1000个额温枪,并于当日和次日分8次通过微信、支付宝将23.5万元额温枪货款转账给桑某某。桑某某再次将上述货款用于网络赌博及偿还个人债务。2月14日,栾某某发现被骗拨打110报警。桑某某被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2月14日,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对此案立案侦查,并于当日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通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接到通报后,安排检察官提前介入,建议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提前介入阶段,检察官全程跟进引导侦查,努力把问题解决在侦查环节,加快案件推进。通过与侦查机关办案人沟通案情,查阅案件材料,及时引导侦查机关灵活采用电话询问、远程视频等方式,全面、快速收集、固定证据。同时建议公安机关督促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尽快退赔,减少对企业复工复产的不利影响。经工作,桑某某家属代其退赔栾某某全部赃款。
2月21日,市南分局侦查终结,将本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官快速审查全案证据,并采用三方远程视频方式,在线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听取了辩护律师意见,并于2月25日以桑某某涉嫌诈骗罪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审查起诉期间,桑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由于被告人诈骗犯罪数额巨大,虽然案发后其家属代其退赔了全部赃款可酌情予以从轻,但考虑到本案系在疫情防控期间,其诈骗行为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后果严重、影响恶劣,而且其骗取被害人货款后用于赌博挥霍,主观恶性大,应当对其从重处罚。虽然桑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但综合考虑以上情节从严把握从宽处罚的幅度。据此检察机关提出相对较重的量刑建议,桑某某表示接受并在辩护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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