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科学有效地开展市区犬类管理工作,近期,上海市各级公安机关以《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为依据,积极推动行政管理和社会自治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取得一定成效。
在黄浦区,由公安部门牵头,形成“各方参与、综合治理”的犬管模式,开展了河南南路部分路段“文明养犬示范段”创建工作。在相关区域交通护栏间、社区和围墙上安装了100余块宣传告示栏。同时,在主要街道和小区内安装了300余个“狗狗便便箱”,内有纸张,方便犬主在遛狗时取用。
同时,为方便养犬户的年检、防疫免疫和办证工作,黄浦公安分局民警积极会同居委会上门发放《告知书》,告知养犬户年检、防疫免疫的日期和办理《养犬登记证》的具体要求。同时,分局在各派出所专门设立养犬办证窗口,并在全区范围内设立多家犬类防疫免疫站,从而方便养犬户年检和办证,使防疫免疫率和办证率都有一定提高。
浦东公安分局南码头路派出所在大调研过程中了解到社区内涉犬隐患较多,且辖区居民反映小区内各种不文明的养犬行为、流浪犬只扰民等问题。今年8月,社区民警、辅警组建文明养犬宣传小组和流浪犬抓捕小组,深入小区内开展犬类整治工作。劝说居民群众领回放养、拴养在小区公共区域的犬只,收容流浪犬只,同时,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发放各类文明养犬宣传资料8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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