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这几天,浙江温州乐清一个11岁男孩失联的消息牵动了很多人的心,很多热心人还在朋友圈等平台转载了这则寻人的消息,寻人启示上写着,男孩11岁,于11月30号晚上6点在虹桥镇虹桥中学沙河路周边走失,截至消息发布时男孩已经失联超84小时。在这则寻人启示上引人瞩目的还是“50万重金寻人”几个字,高昂的酬金也使得这一事件的关注度持续走高。
就在男孩失联了整整5天之后,也就是今天(5日)凌晨,温州乐清公安通报,连日来警方投入大量警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纷纷出力,终于找到了失联的男孩。孩子找到了,但这一事件却并未结束,在警方的通报里,还有这样一个信息引发广泛关注:经初步查明,此“失联”事件是该男孩的某家属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
今天下午15点左右,乐清警方再次发布通报,经公安机关查明,男孩母亲陈某因与在外经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纠纷,为测试其丈夫对其及其儿子是否关心、重视,蓄意策划制造了该起虚假警情。目前,陈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男孩“失联”多日的消息令人揪心,事件的反转更让人始料未及。事发当天到底发生了什么?孩子的母亲将孩子藏在了何处?又是如何策划的虚假警情?
据浙江台记者王婕琳介绍:根据警方调查,在孩子家长报警称孩子失联的当天(11月30号),孩子由母亲安排藏到事先准备好的四轮电瓶车里,并被告知不要出来。直到晚上19点13分左右,母亲虚假报警求助警方,并通过朋友圈发布求助信息。昨天下午,焦急的孩子父亲为了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寻子的酬金从一开始的20万直接提到了50万。就在警方大力调查,网友们热心转发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将孩子转移到了一间民房中,直至被警方找到。目前,孩子正在亲戚家休息,情绪比较稳定。孩子的母亲当时已经被带到派出所调查,另外,孩子的父亲今天上午也曾到派出所配合调查。
【法律专家】制造虚假警情 触犯刑法
我们庆幸孩子并非真的失联,同时,在这样的事件里有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思考。孩子的母亲在把孩子藏匿后,于11月30日晚上19点13分到虹桥派出所虚假报警求助,而警方在接警后,调集了大量的警力开展查找工作,孩子母亲陈某还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媒体发布求助信息,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也积极参与转发信息与寻找当中,而这一切,都只是因为陈某的一个虚假消息。警方还称,在各方查找期间,陈某仍然继续假装配合搜寻,消耗了大量的公共资源,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就此,我们也采访了法律专家岳屾山,来听听专家的解读。
法律专家岳屾山称,像这样编造虚假警情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的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这属于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是处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是现在像这样的现象比较多,如何避免,一是大家要提高法律意识,二是相关部门一定要对这样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只有这样做,一是能够让大家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犯罪行为,二是这样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定会带来相应的后果,三是类似的行为一定会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以后可以通过立法或者通过规定的形式,不但让这样做的人承担相应的行政或者刑事责任,在民事方面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说事件造成的支出成本,这个费用应该由编造信息的人来承担,这样才能让制造虚假信息的人在行政、刑事、民事三方面都付出应有的代价。
【评论】制造假警情消耗了什么?
近年来,微信寻人、各种众筹捐款的信息层出不穷,不少人还参与过转发,尽管初衷是善意,但同时也出现了很多消费公众爱心的假信息,那么面对这种假信息应该怎么办?如何约束?来听听央视评论员洪琳的解读。
洪琳表示,这次的事件可以说虚假警情浪费了公共资源,那么也是透支了社会信用。在过去的几天里,相信很多人都参与到了这次的爱心救援中,尽管最后孩子没有事,我们放了心,但是对于陈某的做法,我们也感到非常的愤怒。因为陈某消费了人们的爱心,而爱心在当今的社会也是一种珍惜品,这样的做法触碰了社会的底线。爱心是桥,但它也有不能承受之重,不能承受之重就是指爱心不能被利用,不能被消费。相信很多人都会思考:下次碰到这样的事情,我会怎么做?而类似陈某的这种行为是否能够避免,有几个方面需要注意:一、公共平台的自律,虽然这次的事件具有很大的迷惑性,但是总会有漏洞,平台需要仔细甄别;二、公众需保持理性。而当我们每个人都不敢献出爱心的时候,每个人都会生存在“孤岛”上,而这将是最悲哀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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