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6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6日消息,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伟(正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依法向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图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伟享有的诉讼权利,对其依法进行了讯问,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伟在担任中共白山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违规为他人拨付财政资金,致使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阅读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