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多宗“打款自证清白”诈骗案告破
□ 本报记者 邓新建
□ 《法制与新闻》记者 邓 君
□ 本报通讯员 黄桂林
“公检法”来电称受害人涉嫌犯罪,为自证清白,受害人在诈骗分子的一步步诱导下转账、卖掉股票基金,甚至不惜卖房、借款等,将全部家当转给对方。这并不是个案。
今年4月17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居民杨某报警称,其于4月3日在深圳蛇口海湾花园接到冒充公安局户籍科的电话,称其身份证被他人冒用,一个从越南入境的中国人被抓,此人涉嫌中国的一宗保密案件,其作案用的账号为杨某的银行账号,该账号收取了20多万元的好处费,要求杨某证明资金流水清白,否则将承担责任。按照嫌疑人要求,杨某在附近的酒店开房并接受保密调查。在诈骗分子的诱导、恐吓下,其股票、基金账户被诈骗分子远程操作卖掉,并把钱转走。随后,嫌疑人又要求事主抵押房子贷款300万元,这笔钱同样被诈骗分子远程登录操作分多次转走。杨某共被骗走800多万元人民币,直至发现被骗。
11月12日,广州某企业法定代表人杨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通管局”工作人员,称杨女士开了一个电话号码发送诈骗信息造成多名受害者被骗,目前其被人举报了。杨女士否认开电话卡的事情,对方让其联系北京警方并直接帮其转接“北京公安局”,接电话的“办案民警”告知其身份信息被泄露了,被人用其身份证办理了电话卡和银行卡,从事诈骗犯罪行为,并谎称主犯已抓到还一口咬定杨女士参与其中。杨女士急于证明清白、撇清关系,非常配合“办案民警”调查,并按对方指引互加了QQ、微信,根据对方要求在自己的手机上按了一串的“数字+符号”,后来才知道是呼叫转移。对方通过QQ发来“警官证”和带有事主照片、准确个人信息的“通缉令、逮捕令”,还发送了一个网页链接让杨女士点开填写自己的银行卡信息以便做“资金调查”。杨女士将自己名下的银行账号、密码都填入网页内,卡内的40万元存款,当天就被对方转走了。第二天,对方联系杨女士,让其到借贷平台贷款以证明自己的财力。杨女士按照要求,分别在两家银行申请了66万元贷款,并归集到自己名下的中国银行账号内。对方每天通过QQ与其联系,并按要求把聊天记录及时删除,还要求杨女士如果接到其他陌生电话都要截图转给他们看。直到12月3日对方再次要求事主凑100万元时,杨女士犯愁跟男朋友商量此事,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并进行分析后,将案情上报到广东省公安厅、公安部。鉴于案情重大,广东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飓风”专案开展侦查,成立部—省—市—县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经营。经过对涉案资金流、信息流逐级分析,发现犯罪窝点位于柬埔寨。犯罪嫌疑人远程作案,冒充公安局户籍科、最高检察院等部门工作人员,使用网络VOS软件改号电话伪装,对民众实施诈骗。
今年10月,公安部率广东省公安机关专案组赴柬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在我驻柬大使馆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下,专案组克服各种困难,查明了3个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窝点位置,查清了犯罪团伙架构和人员活动等情况,掌握了大量犯罪事实和证据。
11月26日,工作组联合柬埔寨警方,对位于柬埔寨金边、茶胶等地的3个冒充公检法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窝点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抓获嫌疑人233名,现场扣押了银行卡、电脑、手机、剧本等一大批作案工具,初步核对涉及国内20多个省区市案件2000多起,涉案金额6300多万元,收网行动取得圆满成功。其中,深圳杨某和广州杨女士的案件也同步告破。
经查,该诈骗团伙利用改号平台将电话改为公检法机关的电话号码,进而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从境外打电话实施诈骗。在受害人接到电话后,诈骗分子称受害人有法院传票未取,并以传唤、逮捕等名义进行威逼、恐吓,然后以受害人涉嫌贩毒或洗黑钱需要调查其个人资产为由,要求受害人将资金打入所谓的“安全账户”以证明清白,最后骗走受害人钱财。
本报广州12月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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