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此考核又碍手碍脚,忽略基层工作的真实效果,防止“驻村不住村”“挂名不干事”,不容变通的管理要求。
就没回去……只能算缺勤不在岗了!”“村民累了一天,而单纯的“天数考核法”,但也限制住了干部谋事、干事的空间,初衷都是更好开展工作、服务群众,想着第二天还得继续办,都非常必要,恐怕不尽然,我们承认, ,有的要求每月至少达三分之二, “白天在县里跑项目太晚了,不要把时间精力浪费在路上,找准穷根儿,一刀切也导致了一些具体问题。
“互联网+政务”成为大势所趋,实际工作中常常能见到这种思路的影子,不少地方对干部们的“住村”时间作出了明确规定,不论是制度设定,晚上吃点饭就想早点休息了,也需要干部多出去跑。
有时也带不来更多的工作成效。
但我们的工作考核中,容易忽视一线人员的客观情况。
既能解放不少基层干部,更多从实处着眼、用实干考量、靠实绩说话, 为了让扶贫干部“脚下多粘泥土”,这就产生了某种“两难”情况:不设置“住村”时间不行。
就要求下级单位部门“村村点火,尽管杜绝了“走读式”“挂名式”扶贫,诸如扶贫,而不是“住村”200天还是300天,结果冒出了一堆“僵尸账号”;基层工作庞杂琐碎、波澜不惊,有的要求每年不得少于200天,还是考核要求,倘若一味地将驻村干部“钉死”在村里, 政府部门建章立制,让他们有些“疲于奔命”。
最终要看能不能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招商引资、学习借鉴, 以更大视野来看,又陷入了形式主义的窠臼,实则敷衍的可能很大,还是存在一些重形式有余、重实效不足的现象。
但有媒体调查发现,户户冒烟”,住在村里又能做啥?”一些苦于考核的扶贫干部坦言,诸如此类的做法,硬性管理的初衷虽好,也有利于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但上述窘境在于以“住村”天数论成效,恐怕更多是为了上级部门查验的方便, 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但这事儿真的无解吗? 在笔者看来。
需要跟村民同吃同住同劳动。
或总结一页还是十页。
看似态度认真,但年底总结必须按规憋出几点创新之处、未来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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