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昆明12月14日电(记者白靖利)备受关注的周权等20人涉黑案14日在昆明市中院一审公开宣判。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多项罪名,周权等20人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6年6月,被告人周权纠集高书林、李博、朱康林、李冬、胡一平等人形成组织结构稳定、层级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中,被告人周权是该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高书林、李博等人分别作为领导者、骨干成员、一般成员。
周权犯罪组织以挂靠等形式承揽建筑工程获取经济利益,多次因工程施工款、工程纠纷及其他琐事,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随意殴打、打砸毁坏财物、聚众造势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扩大其组织势力,获得非法利益,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3人轻伤、多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法院认为,周权犯罪组织在昆明建筑等领域形成了一定规模的非法影响力和控制力,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权利。
周权等20名被告人的行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昆明市中院一审对周权、李冬判处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高书林判处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胡一平判处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李博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5名被告人还被分别处以相应的财产刑,其余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十五年不等的刑罚,并对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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