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维权10件典型案例公布
北京晨报讯(首席记者 崔红)“北京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发布会”昨天举行,会上发布了近两年来全市妇女维权的10件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首例家教老师强奸猥亵学生而被宣告从业禁止的典型案例。
此次会议由北京市妇联联合市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共同举办,会上发布的10件典型案例中,涉及到女职工怀孕被调岗、离婚后拿不到拆迁补偿、女职工被性骚扰、未成年人被校园欺凌、北漂人员重婚等案例,具有鲜明的典型性和时代特色。
其中,“邹某强奸、强制猥亵案”被列为十大案件之首。家庭教师邹某多次利用辅导功课之机,对女学生王某进行猥亵,并且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王父在家中安装监控设施,记录下王某被邹某猥亵的过程,王家随即报警,邹某被抓获归案,不仅获刑12年半,还被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教育工作五年。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这是北京市首例对性侵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宣告从业禁止的案件。
“马某离婚后获拆迁补偿案”也具有很强的典型意义。马女士和张先生2010年结婚,2015年离婚。2011年,马女士的婆婆作为家庭代表,与拆迁公司签订协议,包括马女士在内的一家7口作为被安置人,得到拆迁补偿款190余万元、安置面积350平方米。离婚后,张家拒绝给马女士拆迁款和安置房。法院认为,安置房和补偿款的权益不因离婚而自动灭失,最终判决张家向马女士返还财产性利益近63万元。此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家庭共同财产因拆迁所获得的补偿收益中属于夫妻的份额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应予以分割。
此次发布活动是继2016年北京市首次发布全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后的第二次发布。据会议介绍,在“二孩”政策实施、城市拆迁、人口流动日益频繁的今天,侵害妇女和儿童权益的案件出现新的特点,而这10件案例的办理对其他案件具有一定的示范和借鉴作用。
据悉,2015年至今,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承办妇女法律援助案件2.9万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5300余件。目前全市共建立了17家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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