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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电商来一道紧箍咒

2019-01-03 17:00 来源:互联网整理 责任编辑:WB001 字体:

  给电商来一道紧箍咒

  贾亮

  自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施行。风起云涌的电商,终于步入有法可依的新阶段。

  自1999年中国第一家电商网站诞生,20年的时间里,中国一举跃升为全球第一大网络零售大国。这是一个从新兴事物到消费习惯、从模仿借鉴到领先全球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电商与消费者共同创造了一个个消费奇迹。坐在家里动动手指便可买全球、卖全球的便捷,支付宝、微信等引领支付方式变革的新技术,特别是每年双11及各大节日期间屡创新高的交易量,展现出中国巨大的消费潜力。出现了淘宝、京东等体量巨大、销售理念先进的电商,也淘汰了一批批过客。

 

  与此同时,电商也暴露种种问题。同行之间陷入同质化、低层次竞争,甚至不乏互相攻击、抹黑对方的卑劣手段。电商和消费者之间,一些电商实施价格欺诈、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和服务、利用大数据杀熟等行为,更是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此外,网络支付的安全问题,消费者的信息泄露问题,也不时爆出,甚至出现商家暴力威胁消费者的咄咄怪事。虽然各大电商增强自律,也加大了对入驻商家的管理,但由于缺少专门法律的制约,很多问题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消费者投诉无门、维权不力的现状,电商们拿钱消灾、不了了之的鸵鸟策略,为电商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埋下了巨大隐患。

  《电商法》的实施正当其时,既为电商行业注入转型升级的法治动力,也为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法治保障。对诸如“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未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未向消费者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或者不及时退还押金”、“擅自删除消费者的评价”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无疑会加大电商的违法成本,促使其合法经营,有利于营造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最大限度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又要办营业执照,又要交税,刷单、删除差评等营销手段不能再用,《电商法》的实施可能会让一些电商感觉不爽,一时难以适应。但已经乱象丛生的电商市场,必须要来上这样一道紧箍咒;对其中的害群之马,必须要绳之以法。 

  徒法不能以自行。既然有法可依,执法部门就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让违法者必受追究,决不让违法者搅乱电商市场、侵害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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