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魏亚男)近日,佛冈县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大会,向首批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协助政法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的5名举报人进行奖励,共发放举报奖励金3.2万元。
会议对首批举报黑恶线索、符合奖励条件的5名群众,给予3000-20000元现金奖励。其中一名举报群众举报属实,根据奖励办法第四点第(二)项,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追究责任的,奖励20000元。其余4名举报群众举报属实,根据奖励办法第四点第(三)项,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追究责任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佛冈县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坚决亮剑、重拳出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的阶段性成效。截止12月25日,全县共摸排线索225条,初步办结210条,成案数36条、成案率15.3%。
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恶犯罪,截止12月25日,共打掉涉黑涉恶势团伙15个(其中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3个),刑拘涉恶犯罪嫌疑人73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7万多元,在全县形成铲除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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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涉黑涉恶最高奖励20万元
为了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的积极性,更好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佛冈县实际,制定了《佛冈县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于群众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
扫黑除恶线索奖励范围
(一)威胁政治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二)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仓储物流、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六)在各类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菜霸”、“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九)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执法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十)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的帮派势力。
(十一)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二)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线索。
(十三)公开悬赏的在逃黑恶犯罪嫌疑人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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