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冬天,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青礁村原党委副书记、村主任颜鸣秋“栽”了。
2018年12月25日,颜鸣秋涉嫌职务侵占罪、强迫交易罪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在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这也是海沧区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宣判的首起“保护伞”案件。被告颜鸣秋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没收个人财产35万元。
被告席上,颜鸣秋低着头、佝偻着背。“讲话请大声一点”,审判长数次提醒。这个声音含混不清的人,与在厦成高速A4标段施工现场大声威胁施工方“在我们村施工就要把工程地材和洞渣交给我们来做”的“黑恶”村长判若两人,全无当日的威风。
拉票贿选、恶势力扶持,“运作”当选村主任
1981年初中毕业后,颜鸣秋先后从事屠宰、养鸭、保洁等工作,直到1997年才选上青礁村村委会委员。这一当就是9年。2006年,又改任村党支部委员。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多年,他认准一个歪理“权力能交换一切!”但自己一没文化,二没靠山,如何获得权力?
就在颜鸣秋一筹莫展的时候,2009年8月海沧区村居换届前夕,当地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鸿江社”头目颜小敏找上门来。
颜小敏对颜鸣秋说:“我做工程地材生意需要村委会中有人支持,我出10万元帮你竞选村长,你当选后,帮我争取利益,赚了钱大家一起分!”面对权钱诱惑,颜鸣秋起初有些犹豫,“我已经是村党支部委员,官小一点责任也没有那么大。”此时,同样想通过村委会的平台捞点“油水”的“发小”颜某武也找上门来,许诺只要颜鸣秋竞选村长,就给他30万元“赞助费”。这下,颜鸣秋不再摇摆,满口答应。
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颜鸣秋用这两笔“赞助款”买来香烟逐户发放,向村民拉票;选举当天,颜小敏派人在现场巡逻、盯梢,用非法手段确保“秩序井然”;颜鸣秋成功当选后,颜小敏更是为他大摆庆功宴,并全额买单……拉票贿选,加上同村黑恶势力扶持,颜鸣秋不仅成功当选村主任,且在任近10年。
颜鸣秋上任后,青礁村的工程、地材等村级事务被以颜小敏为首的黑恶势力实际掌控。他只是颜小敏、颜某武等人“舍小利谋大利”的一枚棋子,久而久之,自己也成为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一步步滑入违纪违法的深渊。
2018年8月13日,颜鸣秋在厦门市纪委监委案件留置点含泪写下检查材料,坦陈“竞选时就怀着当选之后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良动机”。他终于醒悟,一直认为能交换一切的权力,也将他的人身自由和家庭幸福交换给了铁窗岁月,但大梦初醒,为时晚矣!
“报恩”充当“保护伞”,小小“蝇贪”财源不断
2010年,厦成高速A4标段开工建设,其中一个项目雷公山隧道经过青礁村。这让颜小敏、颜某武等人嗅到了商机。雷公山是一座石头山,挖隧道产生的大量洞渣打碎成石子后,可进一步加工变为矿产资源出售。颜小敏、颜某武和另一名本村商人先后找过颜鸣秋,希望借由村委会的介绍信得到洞渣处理权。为了报答“恩情”,颜鸣秋确定了一项让各方满意的“利益均沾”方案:与颜小敏合作拿下洞渣处理权,并将洞渣卖给颜某武,卖得收益与颜小敏约定“五五分成”。
洞渣是国有资产,如何能占为己有?颜鸣秋对此没少“下功夫”,颜小敏则毫不犹豫地决定采取强占的方式。2010年2月中铁电气化局雷公山隧道施工方进场后,颜鸣秋和颜小敏马不停蹄赶到现场阻拦施工。颜鸣秋对项目经理说:“在我们村的地块施工,工程的地材和洞渣就要给我们做,否则不能开工!”“到我们村做工程,也不打听一下是谁的地盘,就敢开工?”颜小敏也蛮横地对项目经理说。
此后,颜鸣秋与颜小敏分了工:明面上,颜鸣秋负责打着“隧道占用村集体土地,要为村民谋利益”的幌子,协调区级和街道关系,争取洞渣处理的“官方确权”;暗地里,颜鸣秋与颜小敏狼狈为奸,不仅指使村民以征地拆迁尚未处理好为由叫停施工,更指挥“鸿江社”众“小弟”到施工现场滋扰,毁坏工地临时基建设施。
因忌惮颜小敏的黑恶势力,同时担心施工受阻延误工期,施工单位被迫同意将地材供应权交出,由颜小敏实际操纵。2010年5月,海沧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将A4标段洞渣交由青礁村集体,处置收益作为村集体资产。然而,从区政府会议现场回村的颜鸣秋向村“两委”成员隐瞒了这一事实,反而利用职务便利,私自以村委会名义出具介绍信,推荐由他实际控制的劳务队与施工单位签订协议,与颜小敏、颜某武一起顺利获得洞渣处理权,将处置收益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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