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1月23日电 (记者 王剑)记者23日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1月7日至1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省法院开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江西各地法院对2件3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9件96人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其中包括姜小平等15人涉黑案、范家宏等18人涉黑案,以及陈望等17人涉恶案等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据介绍,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西全省各级法院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始终对黑恶犯罪保持高压态势。截至一月中旬,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案件15件137人,生效11件98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46人,重刑率达47%。
此外,江西全省各级法院一审审结涉恶案件85件488人,生效27件137人。一批重大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宣判,有力打击、震慑了犯罪。
南昌姜小平等15人涉黑案件二审宣判
1月18日上午9点30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南昌姜小平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
该院对被告人姜小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姜文军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等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六万元;对12名骨干成员、一般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1名被告人认为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依法改判。
各被告人的亲属、被害人的亲属、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及各界群众旁听了宣判。
九江范家宏等18人涉黑案二审宣判
1月7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武宁县范家宏等1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上诉一案依法作出二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范家宏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六十一万元。对其余17名骨干成员、一般成员及同案犯分别判处十年十个月到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范家宏自2012年以来,以汇东担保公司为依托,纠集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等人,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较稳定、具有一定规模的犯罪组织。该组织成员根据范家宏指使或经其默许,大肆从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暴力讨债、殴打他人、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活动。
陈望等17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二审宣判
1月1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望等17人犯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窝藏罪一案进行了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胡某等3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罚金五千元不等;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陈某等8人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以开设赌场罪判处程某、胡某等4人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另以窝藏罪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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