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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军师”,张志伟

2019-01-31 12:13 来源:互联网整理 责任编辑:WB001 字体:

  央视网消息:15份立法建议、200场反拐宣传、600起拐卖诉讼、3万次义务咨询,这些数字串在一起就是张志伟公益打拐反拐的10年。

  在成为“打拐”志愿者之前,张志伟曾是兰州某法院法官,后辞职投身于律师行业。他最早开始关注被拐儿童妇女案是源于以前在法院任职时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

  2000年,在兰州火车站,两个长期流浪的儿童因为偷窃利益起了争执,不幸发生了命案。“他们走到这一步,社会是有责任的,如果社会能够对这些孩子多一些关爱,帮助他们找到亲人,也不至于发生这样的悲剧。”这件事让张志伟萌生了对打拐事业的一份关切。

  2008年,张志伟正式成为全国数万名打拐志愿者中的一员,加入了多个“打拐”志愿者组织。其中,吉林通化的“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是规模与影响力比较大的民间打拐志愿者组织。张志伟是这家公益团体的法律顾问,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作为一名公益“打拐”律师,10多年来,张志伟义务为遍布全国各地的“打拐”志愿者和被拐儿童家长提供法律咨询3万余次,指导受害人参与诉讼600余件,开展反拐宣传培训200多场,同时,他还以自己专业的角度为“打拐”志愿者提供法律建议。

  “有的志愿者经常冒险跟踪一些流浪乞讨儿童,这其实是专业的‘打拐’公安人员做的事,志愿者这样做潜藏着很大的危险性,要知道现在很多的流浪乞讨儿童后面都有一个犯罪团伙。”张志伟严肃地说。为此他亲自制定了《全国“打拐”志愿者行为准则》帮助志愿者依法开展“打拐”志愿活动,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避免他们步入法律误区。

  2010年,在公安部、全国妇联、联合国机构和中国政法大学支持下,张志伟建立了中国第一家反拐研究及法律援助机构——中国政法大学反对人口贩运国际合作与保护中心。

  “遍布全国各地的数万名志愿者每天都在开展着解救行动,解救一个孩子就是拯救一个家庭。但我们还要更多的从立法上,从体制上去建设与完善打拐中的相关法治因素,每次打拐之后能在制度方面留下点东西,打拐才具有普遍与长远的意义。”

  2013年3月,张志伟参加了一次解救5岁乞童的“打拐”行动。为了一举抓捕犯罪团伙,解救人员赶到现场后先让警察留在外围,张志伟及其他的志愿者引蛇出洞,伺机接近并抱走孩子。果然,旁边冲出一个妇女,大喊:“别抱走我的小孩!”警察马上出现,将妇女及小孩一起带到派出所。

  孩子解救成功了,教唆孩子乞讨的妇女也被控制住了,可是经过警方详细调查,孩子是由这名河南妇女从邻居家“租借”而来,是妇女与孩子家长双方自愿租赁的牺牲品。“拐卖”?“租赁”?这给警方出了一个难题。怎么处理妇女与小孩呢?一番周折后,警方仍然无法从法律上找到惩处这种行为的依据,无奈之下,只得放人。

  通过这件事,张志伟更加深刻地体会到法制上的不健全、不完善给实际“打拐”工作带来的阻碍。他开始着力为“打拐”立法与法制完善奔走呼吁。

  为此,张志伟先后通过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提议案、新华社发内参、媒体发文等方式向中央国家机关提出关于“打拐”方面的法治建议,所反映的情况和相关法律建议陆续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在他和其他相关人士的推动下,2015年“买方入刑”成为现实,从此,拐卖案中的买方也是法律严惩的对象。

与被拐儿童彭文乐家人在一起

  “我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建立一个儿童安全教育基地。”张志伟对央视网介绍,基地除了做反拐的相关宣传,加强孩子们自我保护的意识,也可以传授相关的经验,化解家长们不必要的焦虑和恐慌。“希望能在北京先建这样一个儿童安全教育基地,然后逐渐推广到全国,让孩子们更加健康、平安。”

  对话张志伟:做公益是律师的责任担当

  央视网:最初开始做“打拐律师”,是出于怎样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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