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珊)2018年12月26日,北京交通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实验室发生爆炸燃烧,事故造成3人死亡。昨天,市应急管理局通报,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由于有关人员违规开展试验、冒险作业,违规购买、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对实验室和科研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科研项目负责人和事发实验室管理人员被立案侦查,学校相关干部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据悉,事故发生后,市政府随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市纪委市监委派员参加调查处理。经查,当天在使用搅拌机对镁粉和磷酸搅拌、反应过程中,料斗内产生的氢气被搅拌机转轴处金属摩擦、碰撞产生的火花点燃爆炸,继而引发镁粉粉尘云爆炸,爆炸引起周边镁粉和其他可燃物燃烧,造成现场3名学生死亡。
事故调查组同时认定,北交大有关人员违规开展试验、冒险作业;违规购买、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对实验室和科研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依据事故调查的结论,公安机关对事发科研项目负责人李德生和事发实验室管理人员张琼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经教育部、北交大研究决定,对学校党委书记曹国永、校长宁滨、副校长关忠良等12名干部及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党委进行问责,并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据悉,事故发生前一天下午,曾有群众向海淀区环保局和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举报,称北交大东校区南门教学楼北侧土木工程实验室排放有机气体及实验室废气,经常发出异味。
针对该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严守安全“红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要敢于动真碰硬,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此外,全市要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运输、存储安全管理的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各环节安全隐患。各高校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北京普通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规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坚决防止此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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