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去年夏天,一段女子和劫犯在家里聊天、周旋的视频在网络上热传,最后劫犯虽然抢劫了周女士6000余元,但并没有伤害她后离开,这段视频也被网友称为“教科书式自救”。今天(3月20日)上午,该案被告人胡某在通州法院受审,他说,去年3月刑满释放后,来京再次犯案。
两小时内两次抢劫 女子靠机智自救
被告人胡某1996年生,曾因犯抢劫罪在2015年被判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2018年3月16日刚被释放,他便在4个月后犯下两起抢劫罪。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7月17日17时许,被告人胡某尾随周女士到通州区永顺镇某单元楼,趁周女士开门时将其推进屋内,并将门反锁威胁周女士交出钱款,后周女士被迫向胡某支付宝账户转账6500元。仅两个小时后,他又尾随张女士到通州区的另一个单元楼内,趁其开门时将其推进户内进行抢劫,获得7097元。次日凌晨,胡某朝阳区十八里店乡的某旅馆被控制。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因为周女士在遭遇抢劫时表现冷静,为了安抚胡某不伤害自己,一直和他聊天、周旋,并答应转给他钱让他离开。因为周女士家里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因此,她的这段视频在事发后被曝光,被网友称为“教科书式自救”。
第二次抢劫中,张女士则并没那么幸运,她在抗争中被胡某采用威胁、殴打、拖拽等手段索要钱财,致张女士右眼球钝挫伤、右眼睑瘀血,经鉴定为轻微伤。后张女士被迫向胡某支付宝账户转账。同时,胡某为了不让张女士报警,拍摄了她的裸照相威胁。
当庭否认抢劫 称对方主动给钱
庭审上,胡某说自己小学便辍学。18岁便因犯劫案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在河北香河的一个建材城打工。因为又累又烦,他案发前一天来到北京。对于两起指控,胡某一直在各种辩解,把自己两次行为的目的说成不是抢劫而是“想发生性行为”,并称对方是主动给钱。
胡某说,案发当日下午下了一场大雨,他打车到了案发小区门口,看到周女士后开始尾随她。
“当时是报复心理吧,跟她到家门口,没经过她同意就进去了,开始我想和她发生性行为。”胡某说,被害人“通过善良的一面打动了我”,他就改了主意。他坚称周女士可怜他给了他钱,不是抢来的,自己还留了电话号码给周女士。从周女士家离开,他就坐上公交到了第二起犯罪地点,路上他接到了周女士老公的电话,对方告诉胡某“让他还钱,否则报警”。
被害女士冷静劝服对方 进行自救
对于胡某的辩解,公诉人表示,在之前供述中胡某均没有提到想性犯罪。
根据监控视频显示,事发当天雨很大,周女士打着伞打开了小区单元门,几十秒后,胡某从大雨中跟了上去,随手也打开了单元门,走了进去。后胡某在走廊里趁周女士开门时推她进去。在周女士家里,周某进门便要两万,周女士冷静地说:“我可以给你,但是你得先把门打开,否则我不敢保证我把钱给你,我安全。”随后胡某坐在屋内沙发上,周女士反复说:“大哥,我家里有摄像头,我老公能看到。”“你是有什么困难吗,大哥我不怕你拿钱,你确定拿钱会走吗?我不想把事情闹大,我只想花钱买个平安。”周女士在家里表现冷静,反复劝说对方。
最后,周女士在确定胡某拿钱会走后,给他手机转账六千余元,胡某表示“拿了钱我肯定会走”。
公诉人认为,胡某以索财为目的,进入被害人家中,反锁房门并以暴力手段索要钱款,建议法庭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14年并处罚金。
“我想早点儿判,早点儿服刑,早点儿返回社会,好好做人。”胡某说。
该案将择日宣判。
新京报记者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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