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退休人员养老金涨5%
预计1.18亿人受益 5月31日前确定具体方案
养老
本报讯(记者 解丽)昨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布《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通知指出,经国务院批准,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各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19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
据了解,此次调整范围为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
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调整办法将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兼顾公平与激励,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比重。
通知强调,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19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要严格按照两部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存在违规一次性补缴或提前退休行为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这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4年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预计将有1.18亿名退休人员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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