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不明白的“南水北调工程基金”
苏南的百姓支持了南水北调工程,却还要多交一份“工程基金”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王克 | 江苏报道
我国北方长期缺水,严重影响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党中央、国务院经过几十年论证,终于下大决心作出了“用50年时间将长江之水送到北方”的重大决策,于是便有了举世闻名的南水北调工程。
江苏扬州是该项工程的“东线”水源地。自2006年6月起,有细心的江苏城市居民发现,自己所在城市的自来水价格每吨悄然上涨了7分钱,涨价的名目是“代收南水北调工程基金”。
“北方到我家门口取水,为什么我反要为他们买单?”很多“南方人”想不通。扬州的退休干部顾志华就是一个“非常想不通”的人。
“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应当谁买单?
过了马年春节就已70周岁的顾志华是个老党员,退休前担任扬州市水产咸干副食品公司的业务经理。
顾志华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作为一个受党教育多年的干部,他深知南水北调意义之大、任务之艰;国家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多种方式筹集建设资金也无可厚非,但他搞不明白的是,“谁受益谁负担”这一最简单、最合理的社会规则去了哪里——应当由受水区分摊的建设成本为何却强加在了水源地的老百姓身上?
顾志华给《中国经济周刊》提供了一份《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在这份国务院办公厅2004年12月2日印发的文件上,记者注意到,“南水北调工程基金”主要通过“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增加的收入”筹集,筹集范围是南水北调工程的“受水区”,各地的筹集数量由当地政府承诺的用水量及南水北调主体工程投资规模和结构等因素确定,具体数字是:北京54.3亿元、天津43.8亿元、河北76.1亿元、河南26亿元、山东72.8亿元、江苏37亿元。
“江苏北部地区或许也是南水北调的受益范围,因此,江苏省经过测算承担37亿元的基金筹集任务自在情理之中。但是,扬州缺水吗?南水北调从扬州取水恰恰印证了扬州水资源之丰沛;如果不缺,扬州市民的用水成本怎么不降反升?这一点我非常想不明白。”干了一辈子商业工作的顾志华固执地认为,且不谈南水北调是不是买卖行为、应不应有利可图,并未从工程中受益的水源地尤其是普通“原住民”不应当为该项工程承担经济义务,“不要简单地跟老百姓空谈‘全国一盘棋’之类的大道理,南水北调工程基金不分地区差异、无论收入高低,直接平均摊入民用自来水价格,极端一点说,这就意味着扬州的贫困户可能要为外地的大老板支付水费,你说这是什么逻辑关系?”顾志华说。
记者随后向有关部门调阅了江苏省有关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的文件、资料,发现该省所有城市都因“代收南水北调工程基金”而上涨了民用自来水价格,这些城市甚至包括南水北调水源地下游百公里以外的苏州、无锡。
江苏省政府对此给出的理由,除了“为全国大局作贡献”,很重要的一条是“有利于改善我省沿线地区水资源供应和水环境质量……”尽管世界著名的“江南水乡”苏州、无锡与该文所称的“沿线地区”看不出关联何在。
“确保东线输出干净水”是谁的责任?
为了打消心中的疑虑,2008年起,顾志华开始了他的“民间调查”。然而,从省到市,“有关部门”能够提供给他的只有《办法》、《通知》之类的“红头文件”。而其中的一份文件不仅没有能够帮助他理顺头绪,反而使他越发糊涂起来——这份文件就是《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记者看到,顾志华提供给《中国经济周刊》的相关文件上有这样的语句——“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的治污工程部分,专款用于南水北调治污工程建设……”
“治污”,这对顾志华来说是一个新的说法。随后,江苏省政府的又一份文件让这个说法更加清晰起来——这份文件的名称是《江苏省南水北调治污工程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07】139号)。该文指出:“治污工程基金是指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用于治污工程的部分,为确保南水北调东线水质目标的实现,地方建设主体应当积极通过市场化运作和各种融资方式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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