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改革在我们眼里也在我们笔下
在历史的长河里,我们眼前掠过的每一朵浪花,都有可能成为珍贵的史料与记忆。作为记者,观察、捕捉、记录下一个个有价值的瞬间,是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我们见证历史,并有幸成为历史的观察者和记录者。从事国土管理行业新闻工作20多年来,我经历了3次职业身份的大转变,所服务的媒体先后从《中国土地报》变更为《中国国土资源报》,到现在的《中国自然资源报》。每一次名称的变更,都是基于我国土地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背景。
1996年8月,我进入原中国土地报社从事采编工作,那时,我国土地管理的最高行政机构——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成立仅10年。下属的报纸很小,采访机会也极少。我工作后的第一次采访,是在1997年1月3日。进入国家土地管理局办公楼的一刹那,几分惊讶、几分沮丧悄悄袭上心头。
那是一栋极其普通的灰色水泥墙面的四层简装楼房,据说还是租赁的一栋临时办公楼,楼梯和房间设施陈旧,如果不是门口挂着牌子,完全看不出是国家机关的办公场所。但当我这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小报记者在没有预约、也不认识任何人的情况下,大胆敲开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的房门时,心怀的疑虑很快被满满的信心所替代。时任局长邹玉川一边感叹我这位“冒失的小记者”胆大,一边和蔼地从形势到现状,对我进行了土地国情国策的“科普”教育。
1986年2月成立的国家土地管理局,作为国务院重要组成部门,负责全国土地、城乡地政的统一管理工作,我国土地集中统一管理由此开启改革与发展的新征程。1987年,深圳大胆敲响土地拍卖第一槌,随后,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两权分离”的政策出笼,国有土地由此走上从无偿到有偿、从资源到资产的道路,我国的土地市场也逐步开始建立完善。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土地关系的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纪念这一天,1991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1991年起,把每年的6月25日确定为全国土地日。这是国务院确定的第一个全国纪念宣传日,中国也是世界上第一个为保护土地而设立专门纪念日的国家。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那些年,每逢全国土地日,国家土地管理局以及北京市政府的领导都会走上街头进行现场宣传。邹玉川还透露,我国土地管理制度还会进一步改革,全国土地管理工作将迎来新高潮。
果然,采访邹玉川后仅3个多月,即1997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提出了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目标原则,标志着我国土地管理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里程。由此,国家土地管理从机构到法律制度、管理体制,开始了新一轮的变革:199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决定组建国土资源部,统一管理土地、矿产资源;同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土地管理法》修订案;1999年1月1日,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同步实施,规划管控、用途管制、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等一系列新的制度体系开始建立并逐步完善,我国改革开放后的新土地管理法律制度与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1998年4月,国土资源部挂牌后,机关统一搬到位于北京冠英园西区的一栋高楼,这是一栋带电梯的8层办公楼,本为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所建,建好后恰逢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国土资源部机关人员几乎增加了一倍,办公楼因而显得较为拥挤,大多数司局都是两个处室共用一间大办公室,但比起以往,无疑是“鸟枪换炮”了。那时,每去部里采访,大家都是欢声笑语,如同土地管理事业一样,一派新气象。几年后,部里又搬到了西四办公区,有了好几栋楼,一些直属单位的办公地点也聚拢到了一起。工作条件更好了,工作劲头也更足了。
20年后的今天,随着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推进,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实现统一管理,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承担了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职责。办公楼没有改变,但随着机构与人员的重组,新的气象再次充盈着这个肩负重任的新部门。眼下,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海岸经济带等规划的编制工作已全面开启,包括“蓝色国土”“绿色国土”在内的辽阔国土空间,从平面到立体,将实现全方位的统一管理。
作为这一行业的老记者,伴随改革步伐,眼中的视野变得更加宽广,笔下的国土管理改革与发展的新篇章正等待我们记录与续写。
(责编:赵光霞、宋心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