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媒体提升传播力引导力,必须树立服务意识、突出问题意识、加强传播意识。新闻报道要顺势而为,报道公共溶解度高的新闻话题;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和问题开展新闻报道;要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不把宣传当成新闻;不把新闻报道等同于政府的公共决策。
时至今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争夺信息传播主导权的竞争非但没有结束,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已经演变为传播内容、传播渠道、传播人才和传播技巧的全面竞争。我国主流媒体在公共信息传播格局中始终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重大公共事件的权威传播者和重大公共政策的权威解读者,是凝聚社会共识的基础性平台。因此,面对新媒体在传播内容、传播渠道、传播人才和传播技巧等方面的全方位竞争,主流媒体必须坚持意识形态属性,遵循媒介文化市场发展规律,树立服务意识、问题意识和传播意识,引领媒介市场发展方向和舆论导向,使之成为信息化环境中党和政府沟通民意的重要桥梁。
树立服务意识
树立服务意识,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信息是被中外新闻实践反复证明的传播规律,那些拥有强大传播影响力的媒体都无一例外地具有强烈的公众服务意识。但是,因媒体性质及传播环境的差异,媒体的服务意识并不总是以固化形态呈现出来。如果媒体公开标榜要为公众服务,且能为公众提供所需要的公共信息,那么,媒体的服务意识将表现为显性化状态;有时媒体服务于特定的政治集团或政治目标,而所宣传的路线方针政策又恰好为公众所急需,这时媒体的服务意识则表现为隐性化状态。
我国主流媒体的办报(办台)方针形成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人民群众的愿望高度一致化的战争年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满足人民群众的公共信息需求高度吻合,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主流媒体服务公众的办报理念被隐含于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传播框架中,其办报的服务意识呈隐性化状态。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发展,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包含越来越丰富的价值目标和内容,有些政策是为了解决当前的社会问题,容易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有些政策是为了实现百年大计,因与公众当前利益关联不大而不易引起公众关注;与此同时,公众的利益诉求和信息需求也日趋多元化,其中既有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也有不合理乃至违法的利益诉求,如此一来,继续沿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传播框架显然难以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必须凸显主流媒体的显性化服务意识,把公众的信息需求作为传播的出发点,减少新闻报道的无效传播和低效传播。
一是主流媒体的新闻报道要顺势而为,不因公众对特定话题没有兴趣乃至存在抵触情绪而漠视公众、粗暴地批评公众。主流媒体负有引导公共舆论的责任,但是,舆论不一律是常态,任何社会都允许和保护不同意见,所以舆论引导的目标不是钳制不同意见,而是通过提供基本事实和法律政策依据让社会达成意见共识。从这个角度说,主流媒体既不能漠视公众的实际信息需求,搞自说自话的新闻报道,也不宜对公众的呼声和意见置若罔闻,采用预设立场报道公共事件。主流媒体必须站在公众立场上看问题想问题,在充分尊重公众不同意见基础上,分析各种意见的得失利弊,逐渐弥合各种意见分歧,把公众的认识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
二是报道公共溶解度高的新闻话题。报道公众感兴趣的话题并非迎合和纵容公众不健康的信息爱好,而是主动关心和讨论公众对自身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合理关切。对公众来说,新闻话题的公共溶解度存在很大差异,有些话题如同某些化学分子易溶于水一样,能够溶解公众所迫切关注和解决的问题,比如医疗、教育、养老等话题容易引发人们的思考和讨论,产生共鸣;有些新闻话题似乎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但不是公众当下最关心的问题,其公共溶解度较差,不容易引发讨论。比如,今年7月10日,上海推出《上海市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扩大开放重大举措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拟定了五大领域的100条扩大开放的政策。作为一项重要的改革开放政策,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但是,很多主流媒体纷纷以“上海推出扩大开放100条,某某省该怎么办”为标题组织了大量解释性、宣示性的新闻报道,其可看性和对普通公众的感染力,就值得怀疑了。因此,新闻素材是否有报道价值必须根据公众的信息需求决定,惟其如此,才能引导公众深入思考公共问题。
突出问题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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