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东京12月6日电 (记者 吕少威)以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地方自来水业经营为核心的《水道法》修正案6日在日本国会众议院表决中获得通过,法案正式成立。
该法案规定,都道府县要加强广域合作,地方政府在保留自来水设施所有权的基础上可以采用“特许经营”的方式将经营权出让给民营企业。
此前,自来水事业原则上是由地方政府运营。据NHK电视台报道称,自来水业的经营状况在不断恶化。截至到2016年年底,日本全国15%左右的自来水管道已经达到了法定的40年使用年限,但由于许多地方政府财政状况不佳,设施的更新进展缓慢。此外,伴随着人口减少,自来水的使用量也在减少。自来水业的从业人员与30年前比减少了约3成。全国三分之一地方公共团体运营的自来水业收不抵支。
就此法案日本存在两种不同的声音。支持者认为,该法案可使自来水业提升效率,也能保证质量,同时能促进地方相关合作,更增加了“公设民营”这一解决途径。
而反对者则担忧民间资本“逐利”的性质会影响自来水业的安全以及水价。此外,他们还认为要对国外自来水业民营失败而又转回公营的案例进行充分探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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