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8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18日,韩国《国民健康保险法》施行规则修订案正式生效。根据最新规定,外国人在韩居住满6个月后,方可以个人名义参加医疗保险。
据报道,为解决部分外国人在韩享受高额医疗补贴后,随即出境等问题,韩国政府于今年6月发布改善方案,并着手制定相关法令。18日起,入境者开始适用新版规定,此前,入境者仍适用旧版规定,可在入境满3个月后参保。另外,外国人入境6个月里若连续离境30天以上,需在再入境满6个月后申请参保;参保后连续30天离境时丧失医保资格。
个人参保者今后以家庭为单位参保时,家属只限于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亲属关系证明等国外机构出具的证明,需经相关韩国外交部认证或办理“海牙认证”。
从明年1月1日起,除结婚移民(F-6)和永久居住(F-5)签证外,持其他类型签证的外国人要缴纳高于前一年平均水平的医保费。
韩保健福祉部方面表示,实施医保新规可提高参保公平性和道德性,推动医保制度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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