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欧盟委员会首次提出欧盟新版权法案草案;
2018年6月20日,欧洲议会法律事务委员会投票赞成在欧盟境内实施更严格的版权法;
2018年9月12日,欧洲议会通过新版权法案的第二次修订版;
2019年2月13日,在欧盟委员会的领导下,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认可了新版权法的最终版本;
3月25日至28日,欧洲议会全体会议将就名为《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的欧盟新版权法案进行表决。
□ 本报记者 吴琼
3月25日至28日,欧洲议会全体会议将就名为《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的欧盟新版权法案进行表决。这部“适合数字时代的现代版权法”规定,谷歌、脸书等互联网平台未来在抓取新闻全文时需向媒体付费,谷歌旗下的视频平台YouTube与其他平台需使用自动过滤器移除侵权内容,否则将面临法律诉讼。
此前的2月13日,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已就修改版权法达成一致,因此外界对这一法案获得欧洲议会全体会议通过的前景表示乐观。
抓取新闻要付费
在最终版本的《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中,最具争议性的要属法案第11条及第13条。第11条被简称为“链接税”(link tax),条款要求互联网平台在抓取新闻全文时需向原创者付费。具体而言,如果搜索引擎和其他新闻聚合网站在搜索结果中显示的内容超过了一则新消息的“单个单词或非常短的摘要”,则此内容的出版商有权要求搜索引擎付费。
法案另一个争议条款即第13条是有关“上传过滤器”(upload filter)的内容,其要求各互联网内容平台要设置一种过滤器,提前审查上传文件,并阻止上传者上传受版权保护的内容。若互联网内容平台未能通过“上传过滤器”及时阻止侵权内容的上传,则公司需为具体用户的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据了解,Youtube和脸书旗下的Instagram等平台都将受到此法律条款的影响,且必须安装该“上传过滤器”。
虽然欧盟新版权法案中的“链接税”及“上传过滤器”两项条款令谷歌、脸书等互联网巨头怨声载道,但是外界也注意到,新法案照顾到了中小企业和创业企业的诉求。
根据法案,成立未满3年、年收入未达到1000万欧元且月用户少于500万的互联网平台可免于安装“上传过滤器”;其次,一系列云存储平台可得到豁免;第三,非营利性在线百科全书也可得到豁免。
最终版本获认可
欧盟现行版权法体系创立于2001年。此次欧盟新版权法案的草案是欧盟委员会在2016年9月首次提出的。
新版权法案草案是在谷歌和脸书等互联网平台影响力日益提升的背景下制定的,旨在使这些互联网平台与出版商、内容生产者共享营收的同时还要承担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
新版权法案草案2016年一经提出,就在欧盟内部引发激烈讨论:2018年6月20日,欧洲议会法律事务委员会投票赞成在欧盟境内实施更严格的版权法;2018年9月12日,欧洲议会通过新版权法案的第二次修订版;2019年2月13日,在欧盟委员会的领导下,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认可了新版权法的最终版本;3月25日至28日,欧洲议会全体会议将就名为《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的欧盟新版权法案进行表决。
如该版本的新版权法案获得通过,欧盟各成员国将有两年的时间来制定相应的国内立法以适配欧盟新版权法案。这是欧盟近20年来首次对版权法规进行大规模修改。
网络巨头受影响
可以预见的是,欧盟新版权法案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据了解,除了微软、谷歌和谷歌旗下YouTube和Instagram外,亚马逊、eBay、苹果应用商店、谷歌Play、Facebook、Booking.com等公司都将不同程度地受到欧盟新版权法案的影响。
在决定法案未来命运的欧洲议会全体会议表决即将举行之际,法案的支持者及反对者们纷纷发表各自的看法,以推动抑或延缓法案的通过。
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安德鲁斯·安西普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赞新版权法案将让欧盟拥有“适合数字时代的现代版权法”。提出新版权法案的德国籍欧洲议会议员阿克塞尔·沃斯则感叹:“互联网的‘狂野西部时代’终于要结束了。”
近日,还有200多个版权主体联署敦促欧洲议会通过新的欧盟版权法。这封由欧洲报纸出版商协会、欧洲出版商联合会、世界报纸和新闻出版商协会及多家大型媒体等227名版权主体联合署名发给欧洲议会的公开信中说:“这(指欧盟新版权法案)是一个历史性机会。我们需要一个对所有人都公平和可持续的互联网。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敦促政策制定者迅速采纳新版权法案。”
然而,并非所有人都支持新法案。谷歌、脸书等互联网巨头及网络自由团体就警告称,新法将对全球网络生态构成“灾难性”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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