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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院出台12条意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2018-12-23 17:55 来源:互联网整理 责任编辑:WB001 字体:

  中新社广州12月23日电 (索有为 吁青)重点技术领域创新成果、创新企业、创新人才的合法权益,今后在广东将得到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12月2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下发《关于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重大科技创新成果、传统产业创新发展、知名品牌、新兴文化产业等领域涉及的知识产权被列入重点。

 

  《意见》共12条,要求各级法院依法合理确定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强度,依法保障国有和民营、境内和域外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依法借鉴国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先进经验,提高司法保护水平,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意见》明确了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在创新驱动发展中涉及的三类重点案件。一是具有重大创造性和实用性、引领行业技术标准升级、产业更新换代的发明创造等原创性成果。如中医药等传统产业创新发展、标准必要专利等核心技术;二是驰名商标、老字号、地理标志等涉及的知名品牌保护;三是文学、音乐、美术、影视等作品。

  《意见》针对近年司法实践中发现的具体侵权行为提出三条对策: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和破坏市场竞争规则行为,妥善处理涉及商业模式创新的案件,依法释明垄断行为的裁判标准,有效规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增强市场活力;完善体现知识产权价值的侵权损害赔偿机制,建立惩罚性赔偿机制,依法加大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赔偿力度,防止侵权者在经济利益上得到好处;坚决依法制裁和打击各类侵害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犯罪行为,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坚决追缴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销毁侵权产品,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条件。

  据了解,广东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居全国首位,约占总数四分之一,今年前11个月,全省法院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2484件,同比增长37.17%。(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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