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国各族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补齐的短板,认真抓好扶贫惠民政策落实,扎实做好冬春各项民生保障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贫困地区、受灾地区和基层一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帮助困难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扶贫、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确保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低保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等按时足额发放。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做好生活保障和照料服务。加强临时救助工作,解决城乡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加大对困难老年人、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救助帮扶和安全保护力度,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安全底线,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去产能安置职工、困难企业职工等就业帮扶和服务。健全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运作机制,及时发放救灾款物,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带着对农民工的真挚情感,扎实做好治欠保支工作,强化欠薪违法惩戒,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
二、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和平稳运行。加强煤电油气运供需的形势监测和协调保障,确保民生用气用煤用电需要。拓宽供应渠道,加强产销衔接,保障粮油肉菜禽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尤其要加强生猪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强化食品药品全流程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保证群众吃上用上放心、安全的食品药品。加强节日市场经营行为、节日热销产品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丰富群众节日精神文化生活。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组织各类文化文艺小分队面向农村、面向基层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加大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力度,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优质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制作播出一批扎根新时代实践、彰显新时代精神的文艺精品剧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向上向善正能量。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和体现地方特色、节日风俗的乡土文化活动,积极推广优秀民间文化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一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文化和旅游市场健康有序。
四、保证群众安全便利满意出行。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强化运力调配供给,做好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接续接驳,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创新售票服务举措,优先保障务工人员、学生等重点群体购票,精准打击线上线下倒票等违法行为。扩大持二代身份证直接刷证进出站、检票乘车的应用范围,全面提升站车服务品质,为旅客出行营造温馨舒适的环境。制定完善应对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激增、延误晚点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运输安全监管,紧盯“两客一危”车辆和严重超载货车等重点车辆,加强路面执法和交通疏导,严防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大范围、长距离道路交通拥堵。依法严惩“机闹”、“车闹”、“霸座”等行为,维护良好出行秩序。
五、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突出抓好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水电气热、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抓好学校医院、商场影院和大型公共建筑综合体等公用设施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控,防止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深入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严防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等高风险场所失控漏管。加强大型活动安全监管,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强化传染病疫情监测等防控工作,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及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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