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陕西政法系统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 本报记者 台建林 《法治周末》记者 孙立昊洋
□ 本报通讯员 唐勇智
“申办公章刻制业许可证7个工作日,公章刻制3个小时,这给我们这些外地来洛川办企业、急等开业的人来说真是太及时了。”1月10日,在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公安局申办公章刻制许可证的某企业负责人邓某高兴地说。
据了解,2018年初,陕西省委、省政府确定2018年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并部署开展了“十大行动”。延安市洛川县公安局将公章刻制业入驻政务大厅,实行“一站式”窗口受理,这一创新举措,就是陕西全省政法机关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一个缩影。
提高政治站位,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2019年1月7日,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庄长兴专题主持召开陕西政法系统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座谈会,认真倾听各商会(协会)代表发言,研究制定《陕西省政法机关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之前,庄长兴先后主持召开省委政法委机关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书记办公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郭声琨书记在中央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的指示要求和陕西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表彰大会精神。
陕西全省政法系统在广大政法干警中倡导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执法办案理念,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陕西省扫黑办组织6个督导组,深入全省各地市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全省8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和治安案件发案持续下降,2018年共破获案件5926起,抓获9256人。
“陕西政法机关把营商环境搞好了,让我们投资能更放心,经营更安心,赚钱有机会,好的营商‘软环境’,就是为我们投入利企安商的‘硬资本’。”从广东来西安投资的某公司负责人坦言。
积极主动作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这个改革真是好呀!‘只跑一次’是真承诺,不是假口号,以前开个证明、办个公证没有十趟八趟根本办不下来。”从莲湖区公证处办理公证业务的陈某脸上笑意盈盈地说。
陕西政法系统注重清“障”设“标”,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院系统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3项任务,依法审理金融债务案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下发《关于加强金融审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的意见》,从提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能力、延伸金融审判职能、加强金融审判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全省法院金融审判工作,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检察院系统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检察机关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条措施,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维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公安系统出台《陕西省公安厅优化营商环境24条措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通关自助服务,推行重点区域建设项目消防“一次性审批”,依托12389举报平台、110报警平台,在省公安厅门户网站设立意见箱,多渠道受理举报公安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司法行政系统出台《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优化营商环境10条措施》,建立法律服务事项“只跑一次、当日办结”工作机制,组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分团,开通服务营商环境“专家门诊”,建立涉企纠纷解决机制。在西安高新区、西安国际港务区及24个重点县域工业园设立司法行政服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平台,为企业免费提供“法律体检”、法律咨询等,助力企业降低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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