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3月7日电 (记者 李姝徵)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副院长茆荣华7日表示,上海法院将从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市场交易、市场退出、信用建设等方面加强司法的规范和引导,以优化上海营商环境,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障。
图为当日发布会现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供图
当日,上海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上海法院一年以来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情况。据茆荣华介绍,2018年,上海法院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52.8万件,服判息诉率达93.96%。
其中,全年审理涉自贸区案件4.4万件,并妥善化解“一带一路”建设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的商贸及投资争端,审结各类涉外民商事案件3332件,平等、高效保护了国内外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坚持罪刑法定上,茆荣华表示,上海法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人身财产权利,2018年,依法宣告无罪案件共4件6人,涉民营企业案件2件,明确了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在正当生产经营中不违反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行为,不得以犯罪论处;同时,上海法院对社会危害不大、具有各种从宽情节的被告人(或被告单位),充分运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最大限度减少刑罚手段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在坚持维护创新上,2018年上海法院一年内共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1万件,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罚力度,对重复、恶意等严重侵权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
在坚持完善机制上,上海法院已建立了常态化“府院破产协调机制”、破产费用保障机制,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茆荣华表示,2018年,上海法院共审理了企业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497件,并于今年2月成立了上海破产法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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