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近十年来首提“惩戒学术不端”,多名委员建议建立科研人员学术信用记录归档制度
“应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应对学术不端”
20年来国内治理学术不端形势好了很多,当然与国家法治社会建设有关。教育管理也要法治,是法治建设中的一个环节。——李向玉委员
学术不端现象,已经从社会舆论领域进入国家行动计划。
今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惩戒学术不端,力戒浮躁之风”。记者梳理后发现,这是近十年来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惩戒学术不端”。
“惩戒学术不端”进入政府工作报告,回应了近一年来的多起学术不端热点事件。今年两会中,多名政协委员就此建言,提出成立学术不端行为独立调查委员会、建立科研人员学术信用记录归档制度等建议。
教育和科技要想健康、快速、持续发展,非要解决学术不端这个问题不可。每个高校要有相应措施,最关键的是严格执行。——赵跃宇委员
■ 现状
学术不端事件频发教育部多份文件下禁令
今年2月,部分高校学术不端的话题,被一名演员引爆。
获得北京电影学院博士学位并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录取为博士后的演员翟天临,因学术不端被北大退站,北京电影学院也宣布撤销其博士学位。
一年来,多起学术不端事件频频引发舆论关注。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南京大学教授梁莹至少十余篇论文存在抄袭等问题,南京大学调查后认定梁莹存在学术道德等师德问题且情节严重,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取消梁莹研究生导师资格,将其调离教学科研岗位,终止“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聘任合同。
华中科技大学的两位学者对过去20年中国被撤稿的SCI论文调查显示,接近四分之三的稿件是由于学术不端被撤回,剽窃、欺诈(编造、篡改结果)、虚假同行评议是排名前三位的原因。
“其实对于学术不端,教育部早有精神,很多高校也都有相应措施。”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大学校长赵跃宇告诉记者。
记者注意到,2009年,教育部下发《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要求高等学校党委和行政部门根据性质和情节轻重,对学术不端行为人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等行政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6年,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办法》较2009年的《通知》内容更为细化。
今年,教育部将研究出台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深化师德师风综合整治列为重点工作之一,严肃查处学术不端、招生考试弄虚作假等行为。教育部部长陈宝生今年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近期将会发布相关文件,对学术不端“坚决不允许”。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到要加强科研伦理建设。
对此,科技部部长王志刚昨天在两会记者会上针对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表示,需要科研人员有强烈的责任感、科学精神、道德操守和科研伦理,并遵守法律法规。科技部今后还要进一步研究出台相关制度规范,对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进行引导、进行约束。
■ 焦点
1 高校学术委员会能否自曝“家丑”?
应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杜绝“家丑不可外扬”弊端
当高校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应该如何调查处理?
2016年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明确,高校应当建设集教育、预防、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风建设方面的作用,支持和保障学术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查、认定学术不端行为。
2009年教育部发布的《通知》曾明确,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学术调查评判机构。学术委员会要设立执行机构,负责推进学校学风建设,调查评判学术不端行为等工作。
全国政协委员、澳门理工学院院长李向玉认为,高校中负责调查、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委员会等机构,必须坚持独立原则,“不允许任何人来说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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