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的3月15日,北京人民大会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经全国人代会会议表决通过。那一刻,为推动这部法律的制定撰写了二十多份议案、建议和立法报告的孙宪忠端坐会场,激动地早已哽咽。
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届民法学博士,这位法律学者见证了新中国民法渐进完善的全部过程。
1980年,从部队复员归来的孙宪忠参加高考,进入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彼时改革开放大幕刚刚拉开,社会法律体系尚不健全,高校法学人才培养更是基本空白。在这种环境下,孙宪忠在学校的图书馆里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天地”。
从众多法律著作中吸收人文主义思想的营养,孙宪忠也逐渐意识到立法中普通民众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重大意义,为此后从事民法学习与研究打下了基础。
“哪怕已经过去近40年,现在回想起当时读过的书,依旧印象深刻。”孙宪忠将那段经历看作自己的启蒙。
然而如何将民权用法律制度确立下来,却是一直让他思索的问题。直到1993年,得到赴德国专攻物权法与不动产法研究的机会,孙宪忠感言,那趟经历让自己的知识体系得到全面更新与完善,为自己长期思索的问题找到解题之道。
他说,体现人民权利的法律价值,是一个抽象的理念。民法学家早已发现,体系化和科学化的法律制度可以把法律上的理想,变成可以操作的具体规范。然后借助于立法,把这些理念推广到全国去,实现对每一个人最大程度的公平。
“看起来体系化的法律好像冷冰冰的,不能够体现每一个人的温度,但是它能够更好地消除立法者的任意性和司法的随意性。”孙宪忠说道。
此后,促进立法科学化和体系化成为孙宪忠追求的目标,推动民法典编纂也正是基于此的实践。2013年,孙宪忠当选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在履职工作中,他多次提出关于编纂民法典的议案、建议和立法报告。
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式明确民法典编纂的立法任务。孙宪忠和其他民法学者积极为民法典的编纂建言,不断推动民法典的编纂步伐。此后,在对这一立法任务进行具体落实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担负编纂民法典任务的总责,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也提出“两步走”的编纂思路,即先编制民法典总则,再编纂民法典各分编。两年前民法总则的制定,标志着中国民法典的编纂工作迈出了具有决定意义的一步。
2018年,孙宪忠再次当选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他将自己过去五年来的议案、建议、立法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编辑成书,取名《我动议》予以出版。
“‘动议’的内容就是推动民法典立法,加上一个‘我’字,既是对自己过往经历的总结,也是期待民法典分则最终编纂完成。”孙宪忠说。
今年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再次参会,孙宪忠依旧关注民法典分编。他就对于物权编、合同编和侵权责任编均提出修改意见,“保持立法的科学性依旧是各分编的难点所在,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制定的时间都不长,但是社会却已发生重大变化。立法者需要思考如何保障修订后的分则,能够科学地规范个人行为,使整个社会从本质上改进。”他说道。
如今,再回忆民法总则通过的时刻,孙宪忠依旧难掩兴奋。
那一年,正是他的“花甲之年”。总则通过的当天,他写下一首小诗,其中一句写道:“心存高远报家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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