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15日电 (王恩博 夏宾)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15日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对于这部中国外商投资领域新的基础性法律,多位在华外企高管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给予积极评价,“点赞”其展现的开放态度与务实举措。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3月15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外商投资法。中新社记者 杜洋 摄
外资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官方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利用外资创下历史新高,全年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不含银行、证券、保险领域)1350亿美元。通过制定外商投资法,中国将为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提供法治保障。
“我们乐见中国政府积极推进改革开放,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强生中国区主席宋为群观察到,外商投资法回应了外商普遍关切的问题,尤其在投资政策透明度、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及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将进一步促进经济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增强中国市场对外资的吸引力。
通用电气(GE)全球高级副总裁、GE国际业务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段小缨告诉记者,该公司参与了外商投资法近几年来的讨论和征求意见过程。她认为,一部统一的外商投资法相对于此前的“外资三法”是一个实质性进步,代表着中国正向更深层次制度型开放迈出关键一步。
有分析指出,与“外资三法”相比,此次外商投资法的最大特点在于,做好外商投资管理规定的同时,更加重视对外商投资的促进和保护。尤其该法全面确立了对外资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促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这被多家外企负责人视作重大利好。
富而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沈育欣表示,在制订外商投资法之前,中国事实上已开始实施这两项管理制度,但由于缺乏统一的外商投资法,没有在法律层面上予以明确。此次立法将解决外国投资者对中国投资环境不必要的担忧等问题,大大改善中国外商投资管理制度的形象和效率。
宋为群亦指出,此举意味着中国投资环境更加开放、稳定和透明,确定了外资企业在中国进行公平竞争的环境,进一步加强了对外资企业权益的保护,为外商投资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负面清单不断缩短,准入领域不断放宽,是彰显中国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体现。”
随着外商投资法出炉,国际投资者迎来新机遇,中国经济发展也将增添新动力。服下“定心丸”后,在华外企深耕中国市场的信心更加坚定。
在德意志银行中国区总经理、德银中国董事长高峰看来,外商投资法为国际投资者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法律后盾,使其能依据自身投资预期和规划来发展中国业务。“更为重要的是,它充分考虑了诸多发展新机遇,无疑将产生多方面积极影响。”
科迪华农业科技大中华区总裁黄田强认为,日益透明且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有益于中国人民福祉,并令众多在华外资企业受益。外商投资法的出台将帮助外企建立新的本土伙伴关系,同时深化既有合作,赋予其更强能力来应对瞬息万变的市场需求。
“外商投资法出台将进一步提振国际社会对中国经济的信心,开启中国经济下一波高质量发展。”段小缨表示,当前中国经济已进入关键转型期,希望看到中国进一步深化和扩大开放,从而为在华外企带来新的成长机遇,也令其能够为中国经济实现更高质量增长贡献力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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