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委成立一年来的N个“第一”
2018年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正式揭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迈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关键一步。一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下是国家监委成立一年来的多个“第一”。
第一次给予中管干部政务处分
2018年3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对陕西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冯新柱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这是国家监委成立后第一次给予中管干部政务处分。
第一次留置中管干部
2018年4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贵州省委原常委、副省长王晓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当天,国家监委向王晓光发出了编号为“国监留字[2018]110001号”的《留置决定书》。王晓光是国家监委成立后第一个被采取留置措施的中管干部。
国家监委成立后到案的第一个“百名红通人员”
2018年6月22日,经中央有关部门和广东省委、省纪委监委长期不懈努力,中国银行江门分行原行长赖明敏回国投案自首,并主动退赃,这是国家监委成立后首个到案的“百名红通人员”。
国家监委成立后境外遣返第一案
2018年7月11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外逃17年的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原行长许超凡被强制遣返回国,这是国家监委成立后境外遣返第一案。
第一个投案自首的省部级干部
2018年7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投案自首,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艾文礼是国家监委成立后首个投案自首的省部级干部。10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艾文礼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通报中“提出减轻处罚的建议”的表述,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外发布的中管干部党纪政务处分通报中首次使用。
第一次发布“敦促投案自首公告”
2018年8月23日,国家监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这是我国首次针对境外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发出的敦促投案自首公告,也是国家监委成立后参与发布的首个敦促投案自首公告。
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
2018年8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12月17日,国家监委在京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优选聘请50名特约监察员。特约监察员制度的建立,为推动监察工作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国家监委成立后引渡第一案
2018年11月30日,出逃13年的浙江省新昌县原常务副县长姚锦旗被从保加利亚引渡回国,这是国家监委成立后成功引渡第一案,也是我国首次从欧盟成员国成功引渡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
文字整理:段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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