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 3·21”爆炸事故通报环境监测结果: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浓度显著降低
中新网南京3月24日电 (崔佳明 杨颜慈)24日,在响水天嘉宜化工爆炸污染事件发生的第三天,环境监测持续进行。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最新通报:事故地下风向3500米处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浓度显著降低。
21日14时48分许,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化学储罐发生爆炸。化工厂爆炸的水源污染、空气污染成为外界关切的重要问题。
江苏省根据《响水天嘉宜化工爆炸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方案》,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继续组织全省环境监测人员对事故发生地下风向环境空气和闸内园区河流地表水、闸外灌河地表水开展应急监测。
从事故发生当晚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已接连发布多期应急监测最新进展。
24日,最新一期应急监测最新进展对外公布:根据23日21时事故地下风向1000米、2000米、3500米处监测结果,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苯、甲苯、二甲苯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评价,均低于标准限值。
从变化趋势看,21日至23日21时事故地下风向3500米处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浓度显著降低。
此外,事故发生后环保部门决定对化工园区内新民河、新丰河和新农河三条入灌河河渠进行封堵。
通报显示,新丰河闸内23日17时氨氮浓度为462毫克/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230倍;二氯甲烷为0.339毫克/升,超标16.0倍;化学需氧量为294毫克/升,超标6.4倍;二氯乙烷为0.0878毫克/升,超标1.9倍;三氯甲烷为0.141毫克/升,超标1.4倍。闸外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
在新农河,闸内因水少无法采样,闸外因退潮无法采样。
新民河闸内23日17时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闸外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
此外,灌河入海口、厂区排污口下游3公里2个点位23日17时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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