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5日电 (记者 余湛奕)记者5日从中华全国总工会获悉,全国总工会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充分认识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和夏季高温天气因素叠加给职工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
《通知》指出,当前中国全国疫情防控已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不断巩固和拓展。各级工会要准确把握国内外疫情防控和经济形势的阶段性变化,因时因势调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要推动做好工作环境定期消毒、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加强作业人员个人防护、控制和减少人员聚集等工作;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统筹用好工会各方面资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和夏季高温天气因素叠加给职工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
记者了解到,根据2012年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完)
【编辑:周驰】
相关阅读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