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休息权须完善工时标准制度
八成劳动者处于过劳状态对休假权益缺乏了解 业内人士建议
本报记者 韩丹东
本报实习生 李恋洁
前不久,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9-2020年)》,涉及住房、健康、出行等方面内容,但被网民划重点的,则是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方案称,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施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小长假”政策措施。
消息一出,加之春节临近,带薪休假、加班费、休息权等话题引起公众热议。《法制日报》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加班已成家常便饭 是否有偿情况不一
“加班是家常便饭。”在北京某商场从事销售工作的李女士如是说。
李女士告诉记者,她们通常一个星期只休一天,而且只能是周一到周五的一天,周末不能轻易请假,每天上班时间是10点至18点。
“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是8个小时,但实际的工作时间经常会超过8个小时。规定是一回事,现实又是另一回事。”李女士说,虽然规定下午六点下班,但经常到了下班时间尚未处理完工作上的事情,或者占用下班时间临时开会。有时到家后还会接到客户反馈的问题,又要占用休息时间和客户沟通解决问题。
“每天都会被工作的事占用休息时间,但没有得到相应的报酬。”李女士说。
在北京某酒店厨房工作的赵女士也说,加班是她的常态。
“酒店工作有旺季和淡季之分。一般在旺季时,一星期休一天;在淡季时,虽然也是一星期休一天,但工作时间相对较短且容易请假,工作强度也相对较小。”赵女士说,“旺季时容易加班,因为当天的工作没有处理完,还要准备第二天需要的东西。”
与李女士的情况有所不同的是,赵女士加班后会得到一些奖金,一般是月工资的10%左右。
王女士在天津一家公司从事会计工作,她的工作时间是9点至17点,她同样也面临加班问题。
“如果当天的事务没有完成,就需要加班,但不会有加班费。”王女士说。
王女士告诉记者,由于工作需要,她在部分周六和周日要参加单位要求的学习,并进行考试,虽然占用周六日休息时间,但没有酬劳。如果考试通过,会相应地增加工资。
“晚下班一两个小时就不能算加班。”在北京一家互联网企业工作的张先生对记者说。
自大学毕业以来,张先生一直从事程序员工作,工资待遇比较不错,但熬夜加班让他头疼。
“我们公司没有绩效考核,拿固定工资。每个月公司会给每个小组安排任务量,当月就要完成,不然就会扣钱。要想完成公司布置的任务量,就必须加班。”张先生说,有时候小组里有一个人请假,其他几个人就要加班到凌晨,周末无休。
“因为是固定工资,所以加班也没有加班费,只是偶尔会有一些奖金或者补助。”张先生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加班是否有偿的问题,由于工作性质、个人追求不同,也存在一些不同的态度。比如王女士认为,为了提升个人能力、积攒经验,即便无偿加班也愿意;张先生则认为,加班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
调休年假受到制约 工种不同影响工资
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这是一般情况。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
这里的年假就是指职工工作期间一年一次的带薪休假,这是每一位员工的福利。但这种福利究竟有没有被劳动者所享有呢?
“我们公司没有人休年假,更不会有补偿费或加班费。”张先生说,如果一个人休了年假,那他所在小组的其他人就要拼命地熬夜加班以完成工作量,大家都不想见到这样的情况。
王女士则称,她每年都会休年假,但如果工作比较忙就不能正常休。虽然没有额外补偿,但可以与相关负责人商量,将年假调休至下一年。
赵女士的年假情况则与其工作性质有密切关系。她告诉记者,一般和同事轮休年假,但如果在旺季,就不能随意休年假了,所以大家一般会选择在淡季休年假。
作为销售的李女士每年也会和同事商量好轮休年假,但如果因为工作忙没有休成年假,没有补偿,则不能调整至下一年。
那么,休年假是否会影响当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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