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新华社武汉7月4日电(记者李思远)受强降雨影响,长江中下游干流及两湖出口控制站水位较历史同期偏高0.8米至2.3米。据预报,长江中下游干流主要控制站水位将持续上涨,即将超过警戒水位。鉴于当前长江流域洪水防御的严峻形势,经研究,长江水利委员会自4日12时起将长江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长江委要求,四川、云南、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贵州省(直辖市)水利厅(局)要进一步做好监测预报预警,强化水工程科学调度,加强水库、堤防巡查防守,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同时,也要提请基层政府组织做好防范应对和人员转移等相关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日10时,“长江2020年第1号洪水”在长江上游形成。根据《长江流域水旱灾害防御预案(试行)》规定,长江委于2日11时启动了长江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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