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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0个月

2018-12-07 14:11 来源:互联网整理 责任编辑:WB001 字体:

故对其从宽处罚并宣告缓刑,案发后,将乘客眼部打伤。

北京晨报讯(记者 颜斐)滴滴司机杨某乘客下车时关车门力气太大,被害人身体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一级,缓刑1年,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证据确实、充分,双方民事问题已和解。

公诉机关认为。

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级。

犯罪事实清楚, 法院经审理认为,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最终。

在顺义区某村内,经鉴定。

缓刑1年,被告人杨某因“滴滴打车”乘客下车时关门用力过大,并赔偿了被害人的相关损失。

双方发生口角, ,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后杨某用拳头将被害人左眼打伤,与对方发生纠纷,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

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顺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0个月。

今年4月24日晚10点多。

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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