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呼和浩特12月19日电 (张林虎)几张桌子、几把椅子,在没有任何资质的情况下,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通过散发小广告就开门营业了。
19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公交分局获悉,经过1个月的缜密侦查,该局成功破获“10·18”系列“套路贷”案,7名涉案嫌疑人全部被批准逮捕。
10月18日上午,朱某某的母亲来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报案称,他的儿子因为借钱还不上,手腕被人打骨折了。经民警了解,今年9月6日,着急用钱的朱某某在朋友的推荐下,从一家小额借贷公司借款1万元,期限为10天,利息5000元。如果逾期还不上钱,约定日违约金2000元。
“实际操作中,朱某某在签订合同中的借款数额是3万元。放贷公司这样做的目的,一是迫使贷款人及时还钱。二是如果贷款人不能及时还钱,放贷公司在打官司时也能拿到更多的钱。”呼和浩特市公交分局刑警二大队大队长张海峰说。
9月16日,朱某某的还款期限到了,借贷公司负责人把朱某某叫到办公室,限时让朱某某还钱。朱某某找朋友借了1000元之后,以手机微信转账方式转给该借贷公司,才得以离开。
9月28日,朱某某因为没有及时还钱再次被叫到借款公司,被借贷公司的人将右手腕打骨折。
朱某某经过核算,除了本金和利息1.5万元外,截至9月28日,他欠借款公司的违约金已高达2.4万元。由于实在无力偿还,朱某某的母亲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接到报案后,分局扫黑除恶办公室经过研判,初步认定这是一起具有涉恶性质的典型‘套路贷’案件,并立即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力量,全力展开攻坚行动。”张海峰说。
10月18日晚,专案组民警在呼和浩特市一处写字楼内将涉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宋某、赵某抓获。随后,随着犯罪嫌疑人侯某某等人的相继落网,“10·18”系列套路贷案成功告破,警方共抓获涉案嫌疑人7名。
据了解,今年年初,李某等人在一起聊天时,商议着做什么才能来钱快。经过合计,他们租了一间办公室,摆了几张桌子、几把椅子,在没有办理任何营业资质的情况下,通过散发小广告就开门营业了。
目前,经过警方核实的案件共有10起,但除了朱某某母亲报案外,其他7位受害人都没有报案,在警方找他们调查取证时,有的人还有抵触情绪,害怕遭到报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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