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都要人送”的经侦支队长,背后是滥用经侦权力
议论风生
现如今,胡志国最终获刑十年,于肃贪而言,正义并未缺席。
“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个人二等功获得者、“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获奖者……在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胡志国头上,曾有着无数的光环。但落马后他自己坦白:“家里除了盐,我什么都要人送。”
对于胡志国这样一个身居要职、手握重权的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应该很少有人会无缘无故地送现金、房产、汽车等等。众所周知,交易上的事一般都是遵循“等价”规则,你来我往、投桃报李。
而经侦支队长那边的“我往”与“报李”,或许就是拿办案权力进行交易。在今年8月长沙市的一份反腐通报中,其中一个案例就是胡志国为商人李某在变更强制措施、立案、撤案等方面谋取利益,并向其泄露案情。而李某则多次赠送胡志国大额现金、高档车辆等贵重物品。
据报道,胡志国从1999年就开始有“什么都要人送”的问题了,当时还是公安分局长的胡志国,就曾向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索要了一套价值37万余元的商品房。根据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17年被告人胡志国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索取多个单位或个人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61万多元。
现如今,胡志国最终获刑十年,于肃贪而言,正义并未缺席。然而,这位“假的公安英模”在位时可能存在的“假案”问题,也不能没个说法。
当然,一个经济犯罪侦查官员落马,不代表其在位时办过的案子就都有问题。评价他们也应过是过、功是功,实事求是。据报道,胡志国担任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长时,创立了打击商业贿赂的“长沙品牌”。他牵头具体负责侦办的葛兰素史克案,成为我国首次依法立案查处大型跨国企业在华经济犯罪案件。这些业绩当然不能因为其“落马”就一并否定。
但是近年来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均多次发布关于禁止以刑事手段插手、干预经济纠纷的通知,这也说明,滥用经侦权力的问题备受重视。而这个语境下,“除了盐,什么都要人送”的前经侦支队长,其经办过的滥用权力的“人情案”,也应该有所说法。
□马涤明(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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