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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正当防卫?男子表白女生被拒,进家骚扰被反杀

2019-01-24 16:01 来源:互联网整理 责任编辑:WB001 字体:

  男子表白女生被拒,多次进家骚扰被反杀,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河北涞源一男子表白女学生被拒后,多次进家骚扰被“反杀”一事,引发广泛关注。涞源县检察院工作人员表示,案件正在保定市检察院审查,争议要点在于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他还表示,虽然“反杀案”频频被提到,最高法也发布了一批指导性案例,但本案具有特殊性——女学生母亲在男子倒地后,仍有劈砍行为。这也成为案件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的一大争议点。

  女生父母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羁押在看守所

  女生被刑拘后取保候审

  王小月(化名)家位于河北省涞源县乌龙沟乡邓家庄村,据她描述,去年7月11日晚王磊持刀翻墙闯入家中,捅伤小月及其父母后,小月一家三口发起反击,王磊在混乱中身亡。

  根据涞源县公安局《起诉意见书》,2018年7月11日23时许,王磊手持甩棍、水果刀,翻墙进入小月家,与小月及其父母发生肢体冲突。冲突期间,王磊使用甩棍、水果刀伤人,导致小月腹部、小月母亲赵印芝手部、小月父亲王新元胸腹部腿部及双臂受伤。小月用家中菜刀的菜刀背,击打王磊背部;王新元使用木棍、铁锹击打王磊,并用菜刀劈砍王磊头颈部;王磊倒地不动后,赵印芝用菜刀劈砍王磊头颈部。王磊颈部受伤严重最终死亡。经保定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王磊符合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案发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小月父母被羁押在看守所,小月被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

  村委会证明:死者此前经常带刀在村中游荡

  有媒体援引一份印有涞源县邓庄村村委会印章的证明文件中提到,“王磊此前经常带刀在村中游荡”。邓庄村村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一次次来上人家骚扰,闹得人家家里不安生,把人家一个好好的家毁坏了。”

  “他尽黑夜来。来过好几回,他欺负人欺负得太厉害。怎么能上人家家来骚扰来呢,(王新元一家)都是老实人。”

  目前,小月正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同时小月在外地打工的哥哥也已经回到邓庄村家中。小月:“我最后悔的就是,从一开始就不应该认识这个人,因为我,我的父母遭受了本不应该让他们承受的这些伤害,甚至我的父母一直在看守所被羁押,现在已经半年多了。”

  而死者王磊的父亲目前仍在黑龙江老家,他表示相信法律能有一个公平公正的裁决。

  涞源县人民检察院建议对女生母亲变更强制措施,未被涞源县公安局采纳

  涞源县公安局:其行为主观上对自己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持放任态度

  涞源县人民检察院向涞源县公安局发出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中称,赵印芝主观上没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造成王磊的死亡是属于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性质。小月一家长期遭受不法侵害,一家人无法正常生产生活,建议对赵印芝变更强制措施。但该建议未被涞源县公安局采纳。

  涞源县公安局在对涞源人民检察院的回复中则强调了赵印芝“追砍”的行为,并用了“放任”一词。回复中提到,“王磊受伤倒地后,赵印芝在未确认王磊是否死亡的情况下,持菜刀连续数刀砍王磊颈部,主观上对自己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持放任态度,具有伤害的故意,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另案发时其手段较为残忍,不计后果,这说明赵印芝长期受到受害人滋扰、心中充满仇恨,家庭突遭变故是否会心生报复社会之心无法排除,因此无法保证其脱离羁押后不致于发生社会危害性。”

  辩护律师:公安局说法与实际情况不符

  赵印芝的辩护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鹏称,他已于1月17日向检察机关提交父母及女儿三人均应作出不起诉、立即释放的法律意见书等申请材料。赵鹏律师认为,涞源县公安局所谓“赵印芝对伤害他人行为持放任态度”的说法与实际情况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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