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身份证信息被冒用造成的风险还在不同城市上演,令这些受害者担心的是,这张“流浪在外”的身份证还能被识别,麻烦随时会敲门——
是时候进一步打破“信息孤岛”了
金美林有一张“四处漂泊”的身份证。
最后一次见到它,是在2016年9月。那时,金美林19岁,是重庆一所专科院校的学生。
一次外出时,她的身份证连着钱包“不翼而飞”。半年后,这张身份证意外地出现在广州市增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个叫刘福明的人拿着它,到工商部门的办事窗口,申请把金美林变更成为广州市悦利服装制造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一年多以后,金美林成了全国“老赖”。2018年12月1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张限制消费令,称广州市悦利服装制造有限公司因一宗已判决的案件中未按期支付原告300多万元货款,金美林作为法定代表人被限乘高铁、住星级酒店等消费行为。
而金美林一直被蒙在鼓里。2018年圣诞节这天,她准备抢一张回家的高铁票,但订票平台发短信告诉她已被法院依法限制高消费,不能乘坐高铁,她才如梦方醒。
在工商系统中,她发现,这张丢失的身份证先后去过广州、清远,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她已经变成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三家公司的监事。而她只不过是刚毕业在药店里工作的职场新人。
“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因身份证信息被冒用造成的风险还在不同城市上演,这些受害者担心的是,这张“流浪在外”的身份证还能被识别,麻烦随时会找上门来。
身份证一天在外“流浪”一天不得安宁
被列入“老赖”名单的金美林满肚子委屈,却要自己连夜跑到广州维权。
她先来到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说明了情况,回家继续等消息。一周后,她按照广州市工商部门的通知,前去做了笔迹鉴定,“价格不菲,四处鉴定一共花了9200元。”
身份证一天在外“流浪”,李正坤也是一天不得安宁。
在山东省潍坊生活的他,2018年11月准备贷款买房,这本是一件高兴的事,到了银行却被通知他名下有一家公司,就在离他不远的威海。
这让他想起了曾丢失身份证的事情。第一次去威海的李正坤向工商部门提交了申请撤销商事登记,但做笔录的人不在,要改日再来。两次下来,李正坤为这事前后花了近3000元。
李正坤发现,一旦出了这种事情,想要处理起来,工商部门很谨慎。如果公司还有其他股东,工商部门还要联系另一个股东,发挂号信。
经过两个多月的漫长等待,今年1月,李正坤终于“解套”了。他满心欢喜地要去银行办贷款,结果还没出门,税务部门的电话打进来了。
“祸不单行”。身份证又“跑”了,税务部门告知他不久前,在潍坊昌邑市,他又被注册成一家公司法定代表人,还开具了数额不详的发票。
李正坤跑到工商部门询问,发现一切要重新来过。这家公司的登记机关并不认可威海的笔迹鉴定结果,李正坤想和这家公司撇清关系,还要自己花钱做鉴定,证明公司不是他自己的,证明“我不是我”。
这种“无妄之灾”何时到头?李正坤不敢想,如果身份证不在自己手里,是不是每冒用一次,就要自己跑到当地去解决。自己还真的要围着这张丢失的身份证来回转?
丢失的身份证为何还有顽强的“生命力”
一张张身份证丢失背后,是维权难“难于上青天”的困境。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立法咨询专家阮子文看来,当事人丢失身份证维权难的核心在于相关部门包括行政机关的不作为,或者没有上位法规定难作为。“对行政机关而言,当有确切证据证明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错误后,依法应该撤销之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从根本上维护被侵害人权益”。
因身份证丢失、信息被冒用造成的隐患远不止这些。动动手指在网上一查,就能看到冒用身份证乘坐高铁、办理手机卡、住酒店等情况,屡见不鲜。
阮子文认为,丢失身份证挂失后,发证机关若能通过技术手段直接将丢失的身份证注销其效力,那么丢失的身份证即可失效,杜绝犯罪分子拿到证后从事不法行为。
但现在的情况刚好相反。“丢了身份证或者办了新证,原来的旧证或丢失的身份证继续有效,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为何丢失了的身份证还能被使用?曾供职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设计公司的一位技术人员告诉记者,二代身份证里装有芯片,这个芯片会存储简单的身份识别信息,如果不进行外界擦除和修改,身份证中的身份识别信息是不会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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